
【法】 ransom bill
atone for; expiate; ransom; redeem
【法】 ransom
repay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經】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贖償契約"是一個相對專業的法律和金融術語,其核心含義涉及通過履行某種義務(通常是支付款項或提供等價物)來解除原有責任或贖回特定權利的合同安排。以下是基于法律和金融術語角度的詳細解釋:
贖償(Shú cháng)
指通過支付金錢、提供等價物或履行特定義務,以抵償債務、彌補損失或贖回抵押物/權利的行為。其本質是"以償代責"或"以贖代押"。
契約(Qì yuē)
指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或合同,明确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贖償契約(Shú cháng qì yuē)
指約定一方(債務人/義務人)通過支付特定對價(如金錢、資産等),換取另一方(債權人/權利人)解除其原有債務、責任或返還抵押物的法律協議。其核心特征是"履行新義務以消滅舊義務"。
在英美法系中,與之最接近的概念是:
Redemption Agreement 或Satisfaction Contract
強調通過支付對價重新獲得原已喪失的權利(如贖回抵押房産、證券等)。
側重通過履行義務使債務或責任歸于消滅。
法律特征:
債務人通過分期或一次性支付折讓後的金額,換取債權人免除剩餘債務(常見于破産程式)。
例:債務和解契約(Composition Deed)
抵押人按期償還本息後,依據契約要求抵押權人解除抵押登記。
例:房産抵押贖回權(Mortgage Redemption)
在回購協議(Repo)中,賣方承諾未來以約定價格"贖回"已出售的證券。
定義"Redemption"為:"通過支付金錢等義務履行,使財産解除留置或抵押狀态"。
→ 參見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1287頁。
将"Satisfaction Contract"歸類為:"以替代履行方式消滅既存債務的協議"。
→ 參見Thomson Reuters第11版,"Contract"詞條。
第91條規定債務可通過"清償"(即履行)而終止,贖償契約屬此類情形。
→ 參見全國人大官網發布文本。
術語 | 關鍵區别點 |
---|---|
清償合同 | 泛指任何履行債務的行為,不強調"贖回"屬性 |
和解協議 | 側重争議解決,贖償可能是履行方式之一 |
回購協議(Repo) | 金融場景下特指的資産贖回契約 |
注:因專業術語的釋義需嚴格依據權威文獻,本文未添加網絡鍊接,所有來源均為法律行業公認工具書或立法文本。
“贖償契約”是一個法律術語,指雙方通過協議約定,在特定條件下某一方需履行補償、贖回或賠償責任的法律文書。以下是具體解析:
構成解析
典型應用場景
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契約需滿足“意思自治、内容合法”等要件才具有約束力。贖償條款需明确補償方式、金額及觸發條件,避免模糊表述導緻争議。
補充說明
該詞在英文中常譯為“redemption and compensation contract”,但具體定義可能因司法管轄區或行業慣例有所差異。建議參考專業法律文件或咨詢相關領域人士以獲取精準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實際案例或具體法律條文,可查閱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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