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oll gatherer; tollkeeper
accept; control; draw in; harvest; income; recieve; stop; take in
【醫】 aaduction; adduct
transit duty
【經】 passenger duty; transit dues; transit duty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在漢英詞典中,“收通行稅人”對應的标準翻譯為“toll collector”,指代在特定交通節點(如高速公路、橋梁或隧道)負責征收通行費用的專職人員。該職業起源于中國古代的“關津制度”,《周禮·地官》中已有“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的記載,其職能與現代通行稅征收存在曆史延續性。
從法律層面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有權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收通行稅人作為具體執行者,需持有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從業資格證,并接受定期業務培訓。其核心職責包含:核查車輛類型與載重、操作電子收費系統、開具財政專用票據,以及處理突發收費争議等。
美國聯邦公路管理局(FHWA)發布的《Toll Collection Workforce Standards》指出,現代收通行稅人需掌握智能交通系統操作、基礎財務管理和應急處理等複合技能。隨着ETC技術的普及,該崗位逐漸從人工收費向設備維護監管轉型。
在術語規範方面,《英漢大詞典(第三版)》将“toll collector”細分為政府雇員和特許經營企業雇員兩種類别,前者多服務于公共基礎設施,後者常見于BOT模式運營的交通項目。
“收通行稅人”指代負責征收通行稅(如公路、橋梁等交通設施使用費)的特定工作人員或機構。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職責範圍
法律屬性
應用場景
英文對應術語
注:該角色需區分于一般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其權限通常限定于特定類型的通行稅費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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