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ployee
hire
personnel; staff
"受雇人員"在漢英法律語境中特指與雇主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個體勞動者,其核心要素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法律關系界定 受雇人員(Employee)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與用人單位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接受勞動管理并獲得工資報酬的自然人。該定義排除了勞務派遣、承包關系等非标準雇傭形态。
二、權利義務特征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雇傭關系建議書》(2006年第198號),受雇人員享有三項法定權利:
三、法律識别标準 牛津法律詞典指出判定标準包含:工作内容是否納入企業生産體系、是否使用雇主提供的生産資料、是否接受考勤管理三個維度。中國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發布的《關于審理勞動争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三)》進一步明确了實質性從屬關系的認定細則。
受雇人員的詳細解釋如下:
受雇人員指通過籤訂合同或協議,接受他人或機構雇用,為其提供勞動或服務,并獲取相應報酬的個體。其核心特征是存在明确的雇傭關系,受雇者需服從雇主的管理與工作安排。
受雇人員的權益通常受《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保護,包括工資發放、工時限制、勞動安全等。部分情況下可能涉及臨時雇傭或勞務派遣關系。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受雇人員的核心在于“依附性勞動關系”,需結合具體場景和法律條款進一步理解其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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