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otected trade
accept; bear; endure; recieve; stand; suffer
protect; safeguard; ensure; patronize; preserve; shelter; shield; preservation
protection
【計】 protection
【化】 covering
【醫】 conservancy; protection
【經】 custody; safeguard
commerce; trade; traffic
【經】 commerce;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deal
受保護的貿易(Protected Trade)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或行政手段對本國市場實施幹預性保護的貿易形态,其核心目的是限制進口商品競争力以維護國内産業利益。該概念在《布萊克法律詞典》中被定義為"政府運用關稅、配額等工具限制外國商品自由流通的經濟行為"(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從實施機制分析,受保護貿易主要包含三種形式:
該貿易模式的理論基礎可追溯至李斯特的幼稚産業保護理論,強調後發國家戰略性産業需要階段性保護(Friedrich List, 1841)。在現代國際貿易體系中,WTO框架允許成員國援引GATT第XX條"一般例外"條款實施臨時性保護措施(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本,2023更新版)。
值得關注的是,世界銀行《2024全球貿易報告》指出,當前全球受保護貿易覆蓋率已達19.7%,較2010年上升8.3個百分點,主要集中于半導體、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這種趨勢引發關于貿易效率與産業安全平衡的學術讨論(World Bank Open Data, 2025Q2統計)。
“受保護的貿易”(即保護貿易)是指國家通過政策幹預對外貿易,以維護本國市場和産業利益的經濟政策。以下為詳細解釋:
保護貿易是“自由貿易”的對稱概念,表現為政府采取關稅壁壘、進口限制、出口補貼等措施,限制外國商品競争,同時扶持本國産業。其核心特征是“獎出限入”,即獎勵出口、限制進口。
保護貿易政策起源于15-16世紀的重商主義時期,促進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現代國家根據不同發展階段調整策略,例如中國在改革開放初期通過關稅保護培育本土制造業。
保護貿易通過國家幹預平衡國際貿易競争,短期可維護本國經濟,但長期可能引發貿易摩擦或效率損失。其應用需結合國家發展階段和全球貿易規則。
如需更完整的學術讨論,可參考國際貿易理論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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