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victim of a crime or an accident
"事主"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具體含義,其英文翻譯需結合具體場景。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英詞典的詳細解釋:
案件當事人(Legal Context)
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訴人或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
英文翻譯:victim(受害人)、plaintiff(原告)、defendant(被告)
例句:
警方已聯繫事主了解案件細節。
Police have contacted the victim for case details.
事件直接相關者(General Event)
泛指某事件的直接受影響方或主要涉及對象。
英文翻譯:party involved(涉事方)、affected person(受影響者)
例句:
事故發生後,事主被送往醫院救治。
The affected person was hospitalized after the accident.
古語中指雇主(Historical Usage)
舊時用法中可指雇傭他人辦事的主人(現已少用)。
英文翻譯:employer(雇主)
例句:
他奉事主之命處理賬務。(古語語境)
He handled accounts under his employer's orders.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事主"為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或民事糾紛中的當事人。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出版。
《牛津英漢漢英詞典》
收錄"事主"對應翻譯為"victim"(尤指犯罪受害者)及"party to a lawsuit"(訴訟當事人)。
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中華漢英大詞典》
強調語境區分:法律場景譯作"victim/plaintiff",廣義事件中譯作"person involved"。
來源:複旦大學出版社,陸谷孫主編,2015年。
調解需征得事主同意。
Mediation requires consent from the party involved. ✅
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語境分析,确保術語翻譯的準确性與適用性。
“事主”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隨語境變化較大,主要涵蓋曆史、法律、社會等多個領域。以下是詳細解釋: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在法律語境中,“事主”指刑事案件的直接受害者,例如“事主訴縣官”。
民事糾紛的當事人
在民事領域,可指糾紛的雙方或多方參與者。
事件的主謀或策劃者
如《晉書·何無忌傳》中提到的“事主”,指事件的主要決策者或謀劃者。
“事主”的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古代多指向尊卑關系,現代則側重法律身份或民俗角色。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搜狗百科、漢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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