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rporation stock; municipal bond
市政債券(Municipal Bond)是地方政府或其授權機構為籌集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而發行的債務憑證。根據中國財政部《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辦法》,這類債券具有明确用途限制,主要用于交通、水利、環保等公益性項目。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将其定義為"由州、縣或特殊行政區發行的免稅債務工具"。
從金融屬性分析,市政債券可分為兩類:
中國人民銀行《債券市場發展報告》顯示,我國市政債券具有三個核心特征:
國際清算銀行(BIS)研究指出,優質市政債券通常具備BBB及以上信用評級,其平均收益率比國債高1-2個百分點,反映其風險溢價特征。投資者需注意不同地區的財政償付能力差異,參考穆迪、标普等評級機構的地方財政評估報告進行風險判别。
市政債券(Municipal Bonds)是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權機構發行的債券,主要用于公共設施建設和市政服務融資。以下是詳細解釋:
市政債券又稱市政證券,發行主體包括州、市、縣、鎮等地方政府,或其下屬機構(如污水處理廠、水務公司等)。其核心目的是為基礎設施建設(如道路、橋梁、學校、醫院)或公共服務項目(如供水、垃圾處理)籌集資金。
一般責任債券(General Obligation Bonds)
以地方政府稅收能力為信用擔保,違約風險極低,被稱為“信息與信譽完備債券”。例如,美國部分市政債券以州政府稅收為償債來源。
收益債券(Revenue Bonds)
依賴特定項目收益(如高速公路收費、機場運營收入)償還本息,風險較高但收益潛力更大。例如,修建收費公路的機構可能發行此類債券。
市政債券的發行需符合當地法規,例如中國《預算法》曾長期禁止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直至近年政策調整。不同國家在發行模式、稅收政策等方面存在差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各國政策,可參考來源網頁(如、6、11)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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