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性的虛僞陳述英文解釋翻譯、實質性的虛僞陳述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
分詞翻譯:
實質的英語翻譯:
essence; parenchyma; quiddity; substance
【醫】 parenchyma; parenchymal tissue; parenchymatous tissue
虛僞陳述的英語翻譯:
misstatement
【經】 misstatement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實質性的虛僞陳述"(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指對重要事實的虛假陳述,足以影響相對方的決策或行為。其核心要素包括: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要件
-
虛僞性(Misrepresentation)
指陳述内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包括積極虛構事實(如僞造數據)或隱瞞關鍵真相(如隱瞞資産瑕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8條,欺詐行為需以故意誤導為前提。
-
實質性(Materiality)
指虛假内容足以影響理性人的判斷标準。例如在證券法中,美國最高法院認定"若虛假信息可能改變投資者決策,即具實質性"(TSC Industries v. Northway案)。
二、法律後果
- 合同效力:受害方可主張撤銷合同并要求賠償(《民法典》第157條)。
- 侵權責任:英美法系中構成欺詐侵權(fraudulent tort),需承擔懲罰性賠償(《美國侵權法重述》§525)。
- 刑事責任: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第224條合同詐騙罪。
三、典型案例場景
- 金融交易:虛報企業負債情況誘導投資(參考"安然事件"虛假財報案)。
- 商品買賣:隱瞞房屋結構性缺陷(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17號)。
- 保險理賠:投保時虛構健康狀況(香港《虛假陳述條例》第3條)。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釋義(全國人大官網)
- 美國判例庫 TSC Industries v. Northway, 426 U.S. 438 (1976)
- 《美國侵權法重述(第二版)》美國法律協會(ALI)出版
-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庫
- 香港司法機構《虛假陳述條例》釋義
注:因平台限制無法直接添加外鍊,請通過官方數據庫(如北大法寶、Westlaw)檢索來源文件編號獲取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實質性的虛僞陳述”是法律術語,結合了“虛僞”和“虛假陳述”的核心含義,并強調對事實的扭曲達到了足以影響判斷或決策的嚴重程度。以下從定義、構成要件和法律後果三方面進行解釋:
一、定義
-
基本概念
- 虛僞:指表裡不一、不真誠的行為或表達()。
- 虛假陳述:在證券交易或法律程式中,行為人故意提供不實信息、誤導性陳述,或遺漏重大事實,導緻他人基于錯誤信息作出決策()。
- 實質性:指陳述内容對事件的核心或結果具有重大影響。例如,證券法中的“重大事件”可能直接影響投資者決策()。
-
結合含義
指在關鍵事實或法律關系中,通過不真實、誤導性陳述或隱瞞重要信息,幹擾他人判斷或司法公正的行為,且該行為足以導緻實質性後果(如經濟損失、錯誤裁判等)。
二、構成要件
根據法律實踐,需滿足以下條件():
- 主觀故意:行為人明知信息虛假仍進行陳述,或放任虛假信息的傳播。
- 内容不實:包括虛假記載(虛構事實)、誤導性陳述(模糊真相)、重大遺漏(隱瞞關鍵信息)等。
- 實質影響:陳述内容涉及事件核心要素,可能改變他人決策或法律關系的認定。例如,證券交易中隱瞞財務虧損,或訴訟中捏造債務關系。
三、法律後果
- 民事責任:
若導緻他人損失,需承擔賠償。例如《民法典》第146條明确,虛假意思表示的民事行為無效()。
- 行政/刑事責任:
- 證券領域:可能面臨證監會罰款、市場禁入()。
- 訴訟領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4條,法院可對虛假陳述者處以罰款、拘留;若構成犯罪(如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示例場景
- 證券發行:公司虛增利潤吸引投資,構成實質性虛僞陳述()。
- 民事訴訟:當事人僞造借條主張債權,屬于訴訟欺詐()。
“實質性的虛僞陳述”是兼具主觀惡意和客觀危害性的違法行為,需結合具體法律領域判斷其適用标準和處罰措施。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