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的英文解釋翻譯、試用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probative
【法】 probationary
分詞翻譯:
試的英語翻譯:
examination; test; try
用的英語翻譯:
apply; expenses; use
【醫】 c.; cum; Utend.
專業解析
"試用" 是一個漢語詞彙,在漢英詞典中的詳細解釋如下:
一、核心含義與英文對應
- 字面/基本含義: 指為了考察某人是否適合某項工作或某物是否符合要求、性能如何,而讓其實際工作或使用一段時間。
- 主要英文翻譯:
- On probation: 通常用于指新員工在正式錄用前的考察期。強調對 人 的考察。例如:"新員工有三個月試用期。" (The new employee is on probation for three months.)
- On trial: 適用範圍較廣,既可用于人對工作的嘗試,也可用于對物品、服務等的測試。強調嘗試性使用或考察過程本身。例如:"我們正在試用這款新軟件。" (We are trying out this new software on trial.) / "他正在試用期。" (He is on trial/probation.)
- Probationary: 形容詞,表示“試用的”、“見習的”。例如:"試用期員工" (probationary employee)。
- Try out: 動詞短語,強調“試用”、“試驗”的動作。例如:"我想試用一下這台相機。" (I'd like to try out this camera.)
- Test: 動詞,側重于“測試”、“檢驗”性能或效果。例如:"試用新産品" (test new products)。
二、詳細釋義與用法
-
對人的考察 (Employment Context):
- 含義: 指雇主在正式錄用員工前,規定一段考察期(試用期),在此期間觀察其工作能力、态度、品行等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 英文對應: Primarilyon probation oron trial (period).
- 關鍵點:
- 有明确的期限(如一個月、三個月)。
- 是雇傭關系建立的初步階段,雙方權利義務可能不同于正式員工(需遵守相關勞動法規)。
- 考察合格則轉正;不合格則可能終止雇傭關系。
- 示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According to the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 probation period may be stipulated in a labor contract, but it shall not exceed six months.) 來源:中國政府網 - 法律法規數據庫 (雖無法提供直接鍊接,此為權威來源表述)。
-
對物的測試 (Product/Service Context):
- 含義: 指消費者或用戶在購買或正式采用前,對商品、服務、軟件等進行實際使用,以體驗其功能、性能、效果或是否滿足自身需求。
- 英文對應: Primarilyon trial,try out, ortest.
- 關鍵點:
- 目的通常是評估是否值得購買或長期使用。
- 常見形式包括:免費試用裝、試用版軟件(trial version)、試用期會員、試駕等。
- 商家常以此作為營銷手段。
- 示例: "許多軟件提供30天免費試用,讓用戶充分體驗後再決定是否購買。" (Many software programs offer a 30-day free trial, allowing users to fully experience them before deciding to purchase.) 來源:此為常見商業實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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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語境:
- 泛指嘗試使用: 在非正式或更廣泛的語境下,也可指簡單地嘗試使用某物或某種方法。英文常用try (out) 或give something a try。
- 示例: "這種新方法你可以試用一下,看看效果如何。" (You can try out this new method and see how it works.)
三、同義詞與辨析
- 試用 vs. 實習:
- 試用: 針對應聘者,目的是考察是否錄用為正式員工,通常在雇傭關系建立之初。
- 實習: 通常指在校學生或畢業生為獲取實踐經驗而在單位工作一段時間,目的主要是學習,不必然導緻正式錄用。英文對應internship。
網絡擴展解釋
“試用”是一個動詞,包含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一、基本釋義
指在正式使用或任用前,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檢驗其適用性或效果。例如:新産品上市前會進行試用測試;企業招聘常設置試用期。
二、詳細釋義
-
任用考核
古代多指通過實踐考察人才能力,如《三國志·諸葛亮傳》記載:“将軍向寵……試用於昔日,先帝稱之曰‘能’”,說明三國時期已有通過試用考察武将能力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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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使用
現代主要指對物品、服務或方法的階段性檢驗。例如:
- 産品開發:軟件推出試用版(如提到的“新語言教程試用版”);
- 商業推廣:通過試用品吸引消費者(如造句“寄發試用品推廣新産品”);
- 職場流程:企業與員工籤訂試用期合同(參考的“試用期滿後籤署正式勞動合同”)。
三、應用示例
- 古代場景:漢代東方朔曾上書請求“試用”,希望獲得施展才能的機會(《漢書》記載)。
- 現代場景:護膚品免費試用、企業招聘試用期、軟件試用體驗等(綜合、5、8)。
四、近義辨析
- 試用 vs 適用:
“適用”強調事物本身具有合適性(如“該條款適用于所有員工”),而“試用”側重通過實踐驗證是否合適。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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