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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救濟金領取者英文解釋翻譯、失業救濟金領取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dole-drawer

分詞翻譯:

失業救濟金的英語翻譯:

dole
【經】 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taxes

領取的英語翻譯:

draw; pull down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專業解析

失業救濟金領取者(Unemployment Benefit Recipient)指依法登記失業,并通過審核獲得政府或相關機構發放的失業救濟金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個人。該術語的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依據

  1. 漢語釋義

    指因非自願失業且符合法定條件,從社會保障體系領取經濟補助的人員。其身份需經失業登記和資格審核确認,體現社會保障制度的救濟功能(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失業救濟金”條目)。

  2. 英文對應

    英語譯為 "unemployment benefit recipient" 或 "claimant of unemployment benefits",強調依法申領的法定權利屬性(《牛津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

二、中國語境下的制度特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中國的失業救濟金稱為失業保險金,領取者需滿足:

三、社會意義與政策目标

該制度通過現金補助保障失業者過渡期的基本生活,同時促進再就業。國際勞工組織《社會保障最低标準公約》(第102號)将失業救濟列為社會保障核心内容,強調其維持勞動者尊嚴的功能(參考ILO官網政策文件庫)。

注:中國大陸現行制度中,“失業救濟金”已規範表述為“失業保險金”,術語使用需符合《社會保險法》法定名稱。

網絡擴展解釋

失業救濟金領取者是指符合法定條件、在失業期間依法領取國家或社會提供經濟援助的勞動者。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信息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條件

失業救濟金領取者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 參保繳費:所在單位和個人已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以上(多數地區要求)。
  2. 非自願失業:因裁員、合同到期未續籤、企業破産等非本人主觀意願導緻失業(主動辭職不符合條件)。
  3. 登記與求職:已辦理失業登記,并表明積極求職意願,接受職業培訓或崗位推薦。

二、領取期限與标準

三、社會意義與争議

  1. 積極作用:
    • 經濟保障:維持失業期間基本生活開支(如食品、住房);
    • 社會穩定:減輕貧困風險,緩沖經濟波動影響;
    • 就業促進:提供再培訓機會,幫助重返職場。
  2. 争議點:研究顯示較高救濟金可能延長失業周期,但學者強調其維護社會安全網的必要性。

四、申請流程(以典型地區為例)

  1. 材料準備:勞動合同解除證明、身份證明、繳費記錄等;
  2. 登記辦理:失業後60日内到社保機構辦理登記;
  3. 持續義務:定期報告求職進展,配合職業培訓安排。

五、特殊說明

以上内容綜合自政府文件、學術研究及政策解讀,如需完整條款或地區細則,可參考各地人社部門官方指南。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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