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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保險單英文解釋翻譯、失效保險單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lapsed policy

分詞翻譯:

失效的英語翻譯:

invalidation; lapse
【計】 out-of-order
【化】 abatement; fail(ure); out of service; out-of-run
【醫】 inactivation
【經】 cease to have effect; lapse

保險單的英語翻譯:

insurance policy; policy
【醫】 policy
【經】 insurance policy; open slip; policy; policy of insurance

專業解析

失效保險單(Lapsed Policy)指因特定原因失去法律效力的保險合同,常見于以下情況:


一、失效原因

  1. 未按期繳費

    投保人未在寬限期(通常30-60天)内續繳保費,保單自動失效。例如:長期壽險若斷繳超60天,保障終止。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2. 信息不實或欺詐

    投保時隱瞞健康狀況、虛構标的物等行為,保險公司可宣告保單無效。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保險術語》标準(GB/T 36687-2018)

  3. 保障期滿未續保

    一年期醫療險等短期産品到期未續費,保單自然失效。


二、法律後果


三、中英術語對照

中文術語 英文術語 定義場景
失效保險單 Lapsed Policy 因欠費導緻保障中止
複效 Reinstatement 補繳費用恢複保單效力
寬限期 Grace Period 保費遲繳的緩沖期(30-60日)
保單現金價值 Cash Value 退保時可提取的賬戶價值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最新修訂版)》
  2. 中國金融出版社《保險術語國家标準應用指南》
  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保險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

網絡擴展解釋

失效保險單是指因投保人未按約定繳納保費,導緻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或終止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失效原因與定義
當投保人未能在繳費寬限期(通常為60天)内補交保費時,保單進入“失效”狀态。此時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但合同效力并非完全終止,而是暫時中止(即“效力中止”)。

2. 複效期與永久失效

3. 失效期間的後果

4. 應對建議

需注意,不同保險産品的寬限期和複效規則可能略有差異,建議以合同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說明為準。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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