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ubstantive justice
entelechy; entity; esse; noumenon; substance; substantiality
【計】 entity
【醫】 entity; noumenon; stereo-
【經】 entity
creed; ism; principle
【法】 doctrine
實體主義(Substantivism)作為跨學科術語在哲學與社會科學領域存在雙重釋義。在形而上學範疇中,該概念指向亞裡士多德學派關于"實體先于屬性"的核心命題,強調獨立存在的本體論優先性。牛津哲學辭典将其定義為"主張實體構成現實終極成分的哲學立場",對應的英文對譯詞"substantivalism"常應用于時空哲學讨論。
在經濟社會學維度,實體主義學派由經濟史學家卡爾·波蘭尼(Karl Polanyi)在《大轉型》中系統建構,主張經濟系統始終嵌入(embedded)社會關系網絡。該理論框架通過比較人類學視角,揭示前資本主義社會經濟行為的非市場化特征。哈佛大學經濟系官網課程大綱顯示,這一範式被廣泛應用于非正式經濟、禮物交換等研究領域。
劍橋大學社會人類學系數據庫特别指出,實體主義方法論強調制度分析,與形式主義經濟學形成根本性認識論分野。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記錄,該術語在科學哲學領域延伸出"實體實在論"分支,讨論理論實體是否具有獨立于認知的客觀存在地位。
實體主義(Substantialism)是哲學領域中的一個概念,其核心觀點強調以“實體”作為判定真理或實在性的基礎标準。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觀點
實體主義主張,對任何對象或命題的真理性判斷,需基于其在物理時空中的存在性。例如,判定某事物是否真實存在時,需參照其是否符合物理實體的标準,因此也被稱為“物理實體主義”。這種理論涉及真理論(即“真”的本質)、邏輯哲學以及實在性概念的讨論。
哲學背景與關聯
理論特點與批判
實體主義常被批評為過于依賴物理存在的判定标準,可能忽視抽象概念(如意識、社會關系)的實在性。例如,馬克思主義認為傳統實體主義忽略了實踐在構建現實中的作用。
語言與翻譯
在英語中,實體主義對應“Substantialism”或“Substantive Justice”,強調實質正義或實體性内容的重要性。
總結來看,實體主義既是認識論中判定真理的标準,也是哲學史上不斷被反思和超越的理論範式。其核心矛盾在于如何處理物理實體與抽象概念的關系,這一問題在當代哲學中仍具讨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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