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actual aspect
case; fact; reality; truth
【法】 factum; fait; matters; truth; verity
aspect; behalf; facet; field; side; way
【醫】 aspect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事實”的詳細釋義及對應英文表達如下:
客觀存在的情況或事件
指實際發生或存在的事物,與主觀臆測相對。英文對應fact,強調可驗證的真實性。
例: 法律判決必須以事實為依據(Legal judgments must be based onfacts)。
真實信息與證據
特指經證實的信息,常用于學術或法律語境。英文可譯為truth 或reality。
例: 調查報告揭示了關鍵事實(The investigation revealed keytruths)。
法律場景
指案件中可被證據證明的客觀情況,英文用fact(複數facts)。
來源: 《元照英美法詞典》
例: "事實認定"譯為fact-finding。
哲學與邏輯學
表示獨立于主觀意識的客觀存在,英文強調objective reality。
來源: 《牛津哲學辭典》(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例: 事實判斷(judgment of fact)與價值判斷(value judgment)的區分。
定義:“事情的真實情況”,英文标注為fact。
對fact 的釋義:"something that is known to be true or exist"(已知為真實或存在的事物)。
明确法律事實(fact in issue)為“争議中需證明的真實事件”。
在翻譯實踐中,“事實”需根據語境選擇英文對應詞: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漢英、英漢及專業領域詞典,適用于學術、法律及日常語境。
關于“事實”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事實指客觀存在的真實情況,包括事物、事件、事态等,具有不以主觀意志為轉移的特性。例如《韓非子·存韓》提到“不權事實”,即強調依據實際情況判斷。現代定義中,事實是“客觀世界所直面的情況”()。
二、核心特征
三、曆史語義演變
四、相關概念對比
五、應用示例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代文獻、權威詞典及現代語義分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韓非子》《史記》等原始文獻()或漢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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