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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法人英文解釋翻譯、世俗法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ay corporation

分詞翻譯:

世俗法的英語翻譯:

【法】 secular law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世俗法人(Secular Legal Person)指依據國家法律設立、以非宗教目的開展活動的法人實體。其核心特征在于獨立于宗教組織體系,受世俗法律管轄并承擔民事權利義務。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該術語:

一、術語構成與法律定義

  1. 世俗(Secular)

    指與宗教事務無關的社會領域,強調法律實體的非宗教屬性。例如,《民法典》規定的營利/非營利法人均屬此範疇,區别于宗教團體法人。

  2. 法人(Legal Person/Juridical Person)

    指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義務的組織,如公司、基金會等。其英文對應詞突顯法律拟制人格特征(Black's Law Dictionary)。

二、核心特征(基于比較法視角)

  1. 法律依據

    成立需符合《民法典》第58-60條關于法人設立的條件,如名稱、財産、組織機構等,并依法登記(中國人大網《民法典全文》)。

  2. 目的限制

    經營活動或公益行為不得涉及宗教傳播。例如教育類非營利法人若從事宗教教育,可能喪失世俗法人資格(參考《宗教事務條例》第41條)。

  3. 責任獨立性

    以全部財産承擔民事責任,區别于宗教法人的特殊責任限制(如部分國家教堂財産不可強制執行)。

三、典型類型(中英文對照)

中文類型 英文對應術語 示例
公司法人 Corporate Legal Person 有限責任公司(LLC)
事業單位法人 Institution Legal Person 公立醫院、學校
社會團體法人 Association Legal Person 環保基金會、行業協會

四、與宗教法人的關鍵區别

世俗法人的注冊、監管及解散均適用普通民商法,而宗教法人(如美國church corporation)需額外遵守宗教法規,且在稅收、財産權等方面存在特殊規則(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律辭典》
  2.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3. 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
  4. 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律信息研究所(LII)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現有法律定義和權威資料檢索,"世俗法人"并非标準法律術語,可能為表述誤差或混淆概念。以下結合相關法律解釋提供兩種可能性分析:

一、可能存在的概念混淆

  1. 正确術語應為"法人"
    根據《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其核心特征包括:

    • 組織性:非自然人,而是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
    • 獨立性:擁有獨立財産,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民事能力:可參與民事活動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2. 可能誤指的法人類型
    若用戶實際想了解特定法人分類,可參考以下标準類型:

    • 營利法人:如公司,以取得利潤分配為目的;
    • 非營利法人:如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益或會員共同利益活動;
    • 特别法人: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

二、關于"世俗"的延伸說明

若用戶特指與宗教組織相對的普通法人,需注意:

建議

若需進一步探讨特定法人類型或法律概念,請提供更準确的術語或上下文。标準法人定義及分類可參考《民法典》第三章。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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