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bliteration of name
alter
name
【計】 name
塗改姓名在漢英詞典中的釋義及法律含義如下:
塗改姓名(tú gǎi xìngmíng)指對已書寫或印刷的姓名進行塗抹修改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
對應英文翻譯:Alteration of name(姓名篡改)/ Tampering with name(姓名塗改)
(參考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牛津英漢漢英詞典》)
在證件、合同等法律文件中,該行為具有特定法律屬性:
構成要件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16條;《民法典》第143條)
法律後果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彙編)
行為 | 性質 | 典型場景 |
---|---|---|
塗改姓名 | 對現有姓名的非法篡改 | 證件、成績單、合同 |
姓名變更 | 依法定程式的更名行為 | 戶籍登記、護照更新 |
曾用名登記 | 對曆史用名的合法性追認 | 檔案文件、學曆認證 |
(概念辨析來源:《公安機關戶籍管理辦法》;民政部《姓名登記條例(試行)》)
根據司法部《文件鑒定技術規範》:
"塗改痕迹需通過光譜檢測、筆迹壓痕分析等技術手段鑒别,篡改處常出現墨迹溶解、紙張纖維斷裂等特征"
(技術标準來源:SF/Z JD0201002-2015 文件鑒定通用規範)
注:因涉及法律術語的精确性,建議查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法律法規常用詞規範》獲取标準定義。
“塗改姓名”指對原有的姓名進行塗抹覆蓋或修改的行為,常見于文書、證件等需要更正信息的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塗改即通過塗抹、覆蓋等方式清除原有文字或符號,再重新書寫新内容。在姓名場景中,常見于手寫文檔的修改,如用修正液覆蓋原名後重寫。
曆史淵源
唐代李商隱《韓碑》中已有“塗改《清廟》《生民》詩”的記載,宋代蘇轼手稿也保留塗改痕迹,且需加蓋印章确認修改有效性。
法律效力
正式文件中塗改姓名需遵循規定流程,例如:
應用場景
多見于臨時性修改,如填表筆誤、藝術簽名設計等。但涉及法律效力的文件(如合同、證書)需通過正規渠道申請變更,而非自行塗改。
注意:現代電子文檔普及後,手寫塗改行為逐漸減少,但仍有部分傳統場景(如手寫票據、簽名确認)保留此操作,建議遵循相關機構的具體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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