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英文解釋翻譯、土地買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and sale
分詞翻譯:
土地的英語翻譯:
ground; land; soil; territory
【醫】 earth; terra; terrae
【經】 land; native goods
買賣的英語翻譯:
merchandise; marketing; bargain; buying and selling; trade; transaction
【經】 bargain;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handle
專業解析
土地買賣的詳細釋義(漢英詞典角度)
土地買賣(tǔdì mǎimài)是一個複合詞,由“土地”(land)和“買賣”(buying and selling)組成。其核心含義是指土地作為商品或財産,其所有權或使用權在平等主體之間通過支付價款的方式進行有償轉移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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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義與英文對應:
- 字面/一般含義: 指土地的購買和銷售行為。其最直接的英文對應詞是Land Sale。這表示一方(賣方)将特定土地的所有權或相關權益轉讓給另一方(買方),買方為此支付約定的價款。
- 法律/專業含義: 在更專業的法律和商業語境中,土地買賣常涉及産權的正式轉移,此時更精确的英文術語是Conveyance of Land 或Transfer of Land Title。這強調了伴隨交易發生的法律文件(如地契)的籤署和登記過程,以完成所有權的合法轉移。例如:“雙方完成了土地買賣的所有法律手續”可譯為 “The parties completed all legal formalities for theconveyance of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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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要素解析:
- 标的物 (Subject Matter):土地 (Land)。這包括地表、地表上下一定範圍内的空間以及附着于土地的定着物(如未收割的莊稼、建築物等,具體界定依法律而定)。
- 行為性質 (Nature of Act):買賣 (Sale/Buying and Selling)。這是一種有償 (for consideration)、雙務 (bilateral) 的法律行為。買賣雙方互負義務:賣方有交付土地并轉移所有權的義務,買方有支付價款的義務。
- 核心目的 (Core Purpose):所有權轉移 (Transfer of Ownership)。土地買賣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土地産權 (Property Rights / Title) 從賣方到買方的讓渡。在某些制度下(如中國的土地使用權制度),買賣的也可能是特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權 (Land Use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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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特征 (Legal Characteristics):
- 要式合同 (Formal Contract): 土地買賣通常要求籤訂書面合同,并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如在中國需進行不動産登記),合同方能生效或産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 标的特定性 (Specific Subject Matter): 買賣的土地必須特定化,有明确的地理位置、面積和四至界限。
- 權利義務的複雜性 (Complex Rights and Obligations): 涉及産權清晰度(有無瑕疵、負擔如抵押)、稅費承擔、交付時間、風險轉移等諸多法律問題。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Yuan Zhao Anglo-American Law Dictionary): 對Sale (買賣)、Conveyance (産權轉讓)、Land (土地)、Title (産權) 等術語有詳盡的法律釋義,是理解英美法系下土地買賣制度的權威工具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Land Administr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國規範土地(特别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行為的根本法律,明确規定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制度以及相關交易規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Urban Real Estate Administr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具體規範城市規劃區内國有土地上的房地産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合同編: 規定了買賣合同的一般規則,這些規則同樣適用于土地買賣合同,如雙方權利義務、合同成立與生效要件、違約責任等。
- 《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Interim Regulations on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規定了土地等不動産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所需進行的登記程式,是土地買賣完成産權轉移的法定步驟依據。
網絡擴展解釋
土地買賣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以有償形式轉移給他人的行為。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實際政策,其核心含義及限制如下:
一、基本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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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轉移
傳統意義上的土地買賣指土地所有者将所有權完全出讓給他人(如私有制社會中的交易)。但在我國土地公有制背景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或集體所有,禁止私人買賣土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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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交易
當前合法的土地交易實質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即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将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權轉移給他人,所有權仍歸屬國家或集體。
二、法律限制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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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條款
《土地管理法》明确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土地”,但允許通過招标、協議等方式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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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交易形式
包括土地租賃、置換、投資等,例如:
- 農戶将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給農業公司
- 村集體通過土地入股參與項目開發
三、與土地流轉的區别
對比項 |
土地買賣 |
土地流轉 |
權利轉移範圍 |
傳統指所有權轉移(現非法) |
僅限經營權或使用權 |
法律性質 |
現行法律禁止所有權交易 |
受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 |
期限 |
可能涉及永久性轉移 |
通常有固定期限(如30年) |
四、風險提示
- 集體土地限制: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僅限本村村民間進行,對外交易無效。
- 權屬證明:土地使用權交易需辦理不動産權證變更登記,否則可能引發糾紛。
如需查看具體法律條文或交易案例,可參考《土地管理法》及農業農村部相關文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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