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ewith
alike; be the same as; in common; same; together
【醫】 con-; homo-
this
"同此"是現代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語用功能的書面用語,主要用于正式文本中表示結論、強調一緻性或引出相同情形。其核心含義與英文對應如下:
等同于此
表示所述内容與前述事項具有同等效力或性質,常見于法律條文、公告等正式文件。
英文對應:likewise /in the same manner
例:本條款適用于甲方,乙方同此。
(This clause applies to Party A, and Party Blikewise.)
特此強調
在公文結尾起總結強調作用,凸顯當前聲明的權威性。
英文對應:hereby /specially herein
例:同此聲明,上述決議即時生效。
(Hereby it is declared that the resolution takes effect immediately.)
多用于合同、通告等文體,以精簡句式替代重複表述(如"同樣適用于此")。
例:第一章規定適用于總則,附則同此。
依賴前文語境,指代已明确的對象或規則,需避免獨立使用。
定義:"同此"為書面用語,意為"與此相同",強調事項的一緻性。
英譯标注:similarly /the same applies here,側重邏輯關聯性。
《合同法》第52條:
"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同此,損害公共利益的協議無效。"
此處"同此"銜接兩類無效情形,等效于"同樣"但更具公文莊重感。
語義演變注:
古漢語中"同此"可見于《史記》等文獻(如"民同此心"),表普遍性;現代用法收縮至正式文本的指代功能,反映語言的經濟性原則。
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牛津大學出版社《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
“同此”是由“同”和“此”組合而成的短語,常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中,表示“與此相同”或“同樣的情形”。以下是具體解析:
“同”的含義
根據,“同”的核心意義為“一緻、無差異”或“共同參與”,例如“相同”“同舟共濟”。在“同此”中,“同”表示“與……一緻”,強調前後情況的等同性。
“此”的指代作用
“此”是代詞,指代前文提及的事物、狀态或條件。例如:“上述條款適用,其他情況同此處理。”此處“此”指代前文條款的適用規則。
整體含義與用法
“同此”多用于正式文件、公告或說明性文本中,表示某規則、結果或條件與前述内容一緻。例如合同中的“未盡事宜,解釋權同此歸屬甲方”,即強調解釋權歸屬方式與前述條款一緻。
提示:若需更具體的語境分析,建議補充例句或使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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