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parably
coequal; coequality; coordination; equivalence; on a par; on an equal basis
parity
【機】 equivalence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計】 GND
【化】 earth
【醫】 geo-; loci; locus
"同等地"在現代漢語中屬于副詞性短語,由"同等"(形容詞)與結構助詞"地"組合而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界定,其核心語義指"以相同等級或程度的方式實施行為或産生狀态"。在漢英詞典體系中,該詞通常對應三種翻譯維度:
法律術語維度
《元照英美法詞典》指出,在法律文書中"同等地"常譯作"on an equal basis",強調權利義務的對稱性,例如:"締約方應同等地承擔環保責任"(Parties shall undertake environmental obligations on an equal basis)。
社會應用維度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采用"equally"作為主要對應詞,突出無差别對待的平等原則。典型用法如:"教育資源應當同等地分配給城鄉學校"(Educational resources should be distributed equally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schools)。
數學邏輯維度
《英漢數學詞彙》在集合論領域将其譯為"equivalently",特指數學對象間的等價關系,例如:"這兩個公式在布爾代數中同等地成立"(These two formulas hold equivalently in Boolean algebra)。
該詞在語用層面存在兩個限制條件:其一,僅修飾動詞性成分(如"同等地對待");其二,不適用于比較級結構(如不可說"更同等地")。《現代漢語八百詞》特别強調,當涉及抽象平等概念時,優先使用"平等地"而非"同等地"。
“同等地”是“同等”一詞的副詞形式,表示在程度、地位或條件上以相同的方式對待或分配。以下是詳細解釋:
平等性
指兩個或多個事物在某一維度(如權利、重要性、價值等)上處于相同等級或水平。例如:
“歸化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婦女争取同等權利的運動”均體現這一含義。
均等性
強調分配或對待的公平性,如資源、機會等。例如:
“工作面試中,每個人獲得同等機會”即為此類用法。
比較重要性
用于強調不同事物的地位或價值相當。例如:
“向别人學習與書本學習同等重要”。
公平分配
涉及資源、責任的分擔時,如“任務分配需同等地考慮成員能力”。
連接句子
作為副詞,可銜接并列内容。例如:
“她工作努力,同等地注重家庭生活”。
如需更權威的語言學分析,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或專業語法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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