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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支付的廣告英文解釋翻譯、停止支付的廣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caveat

分詞翻譯:

停止的英語翻譯:

halt; stop; cease; close up; quit; run down; standstill
【計】 breaking; halt
【化】 put out
【醫】 arrest; lipsis; stoppage
【經】 cease; stoppage

支付的英語翻譯:

brass; defray; disburse; pay
【經】 disburse; disbursement; disbursements; paying; payment; settle
settlement

廣告的英語翻譯:

ad; advertisement; advert; bill
【經】 ad; advertising; hand bill; literature; publicity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的語境下,“停止支付的廣告”通常指銀行或企業通過公開聲明(如報紙公告)正式宣布終止對特定支票、彙票或賬單的兌付義務。這一術語對應英文法律概念中的“notice of stoppage”或“advertisement of non-payment”,常見于金融票據管理場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五條規定,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挂失止付後3日内依法申請公示催告。此類公告的核心作用包含三個層面:

  1. 法律效力:構成對第三方善意取得票據權利的有效抗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第五條)
  2. 風險防控:防止票據被惡意背書轉讓,保護原持票人權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四十九條)
  3. 程式要件:作為公示催告程式的前置條件,中斷票據的流通效力

在英美法系中,《英國票據法》(Bills of Exchange Act 1882)第69條将類似程式稱為“stoppage _in transitu”,主要適用于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支付中止。而中國司法實踐中,此類廣告需載明票據號碼、金額、出票日期等完整要素,并通過省級以上報刊發布方為有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

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16條将支付中止程式細化為“拒付通知”,要求銀行必須在5個工作日内作出附理由的書面通知,這一規定與國内公示催告制度形成對應關系。

網絡擴展解釋

“停止支付的廣告”是一個經濟或法律領域的術語,其核心含義與債務人的支付能力聲明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背景

該術語中的“廣告”并非日常商業宣傳,而是指一種法律意義上的正式公告或聲明。它指債務人通過公開或書面形式,向債權人表明自己無法履行支付義務的行為。

法律特征(基于)

  1. 主觀行為屬性
    這是債務人主動作出的意思表示,而非對財産狀況的客觀描述。即使債務人實際具備償債能力,隻要發布此類聲明即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停止支付。

  2. 持續性要求
    需表現為持續行為,如長期閉店停業、轉移資産等,而非暫時性資金周轉困難。

  3. 適用範圍限制
    僅針對已到期的金錢債務,不包括未到期債務或非金錢債務的履行問題。

實際應用場景

提示:該術語更多用于法律文書或財務公告中,日常語境較少出現。如需具體案例,可進一步查閱企業破産相關司法文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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