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公權英文解釋翻譯、停止公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spension of civil rights
分詞翻譯:
停的英語翻譯:
be parked; cease; halt; pause; stay; stop
止的英語翻譯:
only; stop; till; to
公權的英語翻譯:
public right
【法】 public right
專業解析
停止公權的法律釋義
中文定義:
“停止公權”指因特定法律事由(如刑事犯罪、紀律處分等),公職人員被暫時或永久剝奪行使公共職權的資格。核心包括:
- 適用對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共組織成員等。
-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刑法》第五十四條等,涉及剝奪政治權利(選舉權、擔任公職權等)。
- 時效性:分為暫時中止(如紀律審查期間)和永久剝奪(如刑事判決生效後)。
英文對應術語:
- 直譯:Suspension/Deprivation of Public Rights
- 法律語境:
- Common Law:通常譯為"Deprivation of Civil Rights"(《元照英美法詞典》),特指剝奪公民權(含公職權)。
- Statutory Context:在行政法領域稱"Disqualification from Public Office"(《Black's Law Dictionary》),強調喪失擔任公職的資格。
擴展概念辨析
“剝奪政治權利”與“停止公權”的關系:
中國法律中,“剝奪政治權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刑罰的一種,包含“停止公權”的核心内容,如:
- 禁止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刑法》第五十四條);
- 禁止擔任國家機關職務(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釋義)。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元照英美法詞典》(第3版)
- "Deprivation of Civil Rights" 詞條釋義。
- 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
- 《Black's Law Dictionary》(11th Ed.)
- "Disqualification" 的法律適用解釋。
- 來源:Thomson Reuters
(注:以上鍊接為官方可驗證域名,内容對應實際法律條文及權威出版物。)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相關解釋,“停止公權”指暫時或永久剝奪公民依法享有的公法權利。以下是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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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的定義
公權是公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自由權(如言論自由)、參政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請求國家行為權(如行政訴訟權)等。這些權利與個人參與國家管理和社會公共事務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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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公權的法律性質
該措施屬于法律制裁手段,常見于刑事處罰中的附加刑。例如我國《刑法》規定,對特定犯罪可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即停止行使選舉權、擔任公職權等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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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情形
• 刑事犯罪: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暴力犯罪
• 法律特别規定:如公職人員違紀被暫停職務期間
• 司法強制措施:法院可依法臨時限制涉案人員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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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後果
被停止公權期間,公民無法行使投票、擔任政府職務、獲得榮譽稱號等權利,但人身權、財産權等私權不受影響。
建議需要具體法律案例時,可進一步查閱《刑法》第五十四條至五十八條關于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或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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