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中,"提名"對應的英文翻譯為nomination,指在正式場合通過推薦程式将個人或作品列入候選名單的行為。該詞由動詞"提"(raise)與名詞"名"(name)構成,強調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候選對象的過程。
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提名包含三個核心要素:(1) 必須由具備推薦資格的主體提出,(2) 需遵循特定章程或法律程式,(3) 最終結果需經權威機構确認。例如在學術獎項評選中,通常要求兩名以上教授聯名籤署推薦信方可啟動提名流程。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指出,英語中nomination既可用作可數名詞(a nomination for the Nobel Prize),也可轉化為動詞形式(to nominate a candidate)。其搭配介詞常見為"for"(表示被提名對象)和"by"(表示提名主體),如"nomination for Best Actor by the Academy"。
在比較語言學層面,漢語"提名"較英語nomination更強調程式的莊重性。中國人事制度中的幹部提名需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等環節,而西方選舉制度中的政黨提名往往通過初選機制完成。這種差異反映了不同政治文化對"提名"内涵的塑造作用。
“提名”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tí míng”,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方面解釋:
指在選舉、評選或選拔等活動中,提出某人或某事物作為候選人或參賽者。例如,在選舉前推薦候選人姓名,或在獎項評選中提出入圍名單。
常見于政治選舉(如總統候選人提名)、獎項評選(如奧斯卡提名)、組織職務選拔(如董事提名)等正式場合。
源自《宋書·良吏傳·陸徽》,記載朱萬嗣因德行被提名入仕,體現古代對人才選拔的重視。
譯為“nominate”,如“Ms. X has been nominated for the director position”(某女士被提名擔任董事職務)。
總結來看,“提名”既包含傳統的人才推薦含義,也涵蓋現代選舉、評選及籤署名字等多元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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