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的和平英文解釋翻譯、體面的和平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honourable peace
分詞翻譯:
體面的英語翻譯:
dignity; face; grace
和平的英語翻譯:
peace
【法】 peace
專業解析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體面的和平”對應英文“honorable peace” 或“dignified peace”,強調在結束沖突時兼顧國家尊嚴、核心利益與國際道義。以下為具體釋義及權威參考:
一、中文釋義與語境
- “體面”
- 指符合國家尊嚴、民族情感及國際形象的外交姿态,要求談判結果不損害主權底線。例如中國外交部在闡述和平解決争端時強調“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民族尊嚴”。
- “和平”
- 指通過非武力手段達成沖突終止,但需滿足基本安全條件,避免單方面妥協(如《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公正持久和平”原則)。
二、英文對應概念
- Honorable Peace
- 源自西方外交傳統,要求和平條款不包含屈辱性條件。如《牛津外交詞典》定義其為“避免投降式停戰,保障戰敗方基本權利”。
- Dignified Peace
- 強調對各方文化、曆史地位的尊重,例如聯合國調解文件中要求“承認沖突各方的合法訴求”。
三、曆史與政策實例
案例 |
體現原則 |
來源 |
1953年《朝鮮停戰協定》 |
未要求朝鮮單方面裁軍,保留其政治實體地位 |
美國國務院曆史檔案庫 |
中國和平發展白皮書 |
“反對強加于人的解決方案,主張平等協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
四、學術定義
國際法學者陳體強在《外交與國際法》中指出:
“體面的和平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 沖突方實質安全需求得到保障;
- 協議形式不包含侮辱性條款(如割地賠款等單方面懲罰)”。
權威參考文獻
- 外交部《中國和平發展道路》白皮書, 2011
- UN Charter, Chapter VII: Action with Respect to Threats to the Peace
- Oxford Dictionary of Diplomacy, 3rd ed.
- UN Peacemaking Guidelines, 2020
- U.S. State Department Archives: Korean Armistice Agreement
- 國務院新聞辦《中國的和平發展》白皮書, 2011
- 陳體強《外交與國際法》, 商務印書館, 1985
網絡擴展解釋
“體面的和平”是一個結合了“體面”與“和平”雙重含義的複合概念,需從以下角度綜合理解:
一、詞義分解
-
體面
指符合身份、尊嚴的得體狀态,包含光榮、得體、保持榮譽等含義。例如在不利局勢下,通過外交手段避免過度屈辱,維護國家或個人的基本尊嚴。
-
和平
通常指沒有戰争或沖突的狀态,強調非暴力、穩定與友好。例如通過談判達成停火協議,恢複社會秩序。
二、曆史背景中的具體應用
在1940年法國與德國的停戰談判中,法國總理貝當提出“體面的和平”作為停戰條件,核心是在戰敗背景下争取有尊嚴的停戰條款,例如保留部分主權、避免全面占領等。這一概念體現了在弱勢地位下,通過妥協與談判減少損失,同時維護國家尊嚴的外交策略。
三、現代語境下的延伸
- 國際關系:指沖突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對等協議,既結束敵對狀态,又保障各自核心利益,避免單方面讓步。
- 社會層面:可引申為化解矛盾時兼顧雙方顔面,例如企業談判或人際糾紛中,以不損害尊嚴的方式解決問題。
四、與普通“和平”的差異
普通和平僅強調“無戰争”,而“體面的和平”更注重尊嚴的維護與利益的平衡,尤其在實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弱勢方通過策略性妥協實現相對公平的結果。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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