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上訴英文解釋翻譯、提出上訴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ntry of appeal; lodge an appeal
相關詞條:
1.entryofappeal
例句:
- 個人可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這是憲法所賦予的權利。
The right of individuals to appeal to a higher court is provided for in the constitution.
分詞翻譯:
提的英語翻譯:
bring up; carry; lift; mention; raise; refer to; tote
出的英語翻譯:
come out; exceed; go
【醫】 e-; ex-
上訴的英語翻譯:
appeal; appeal to
【經】 appeal
專業解析
提出上訴的漢英法律術語解析
一、中文法律定義
“提出上訴”指訴訟當事人不服法院一審判決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級法院請求重新審理的訴訟行為。核心要素包括:
- 主體資格:僅限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自訴人,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
- 對象範圍:針對未生效的一審裁判結果(生效判決適用再審程式);
- 法定期限:民事/行政訴訟為判決書送達後15日内,刑事為10日内(《刑事訴訟法》第230條)。
二、英文對應術語與用法
英文表述需根據語境選擇:
- File an appeal:強調正式提交上訴狀的行為(例:The defendant filed an appeal against the verdict);
- Lodge an appeal:多用于英式法律語境,指啟動上訴程式(例:The appellant lodged an appeal within the time limit);
- Appeal against…:說明上訴指向的具體裁判(例:appeal against the sentence)。
三、法律程式要點
- 形式要求:需提交書面上訴狀,載明原審案號、上訴請求及事實理由(《民事訴訟法》第171條);
- 效力規則:上訴期間原判決不生效,但需繼續執行可被法院裁定中止(《行政訴訟法》第85條);
- 二審結果:上級法院可能維持原判、改判或發回重審(《刑事訴訟法》第236條)。
權威參考來源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345條(原文鍊接)
- 司法部法律術語庫“上訴”條目(原文鍊接)
- 《元照英美法詞典》“appeal”釋義(中華書局,2020版)
- 美國法律協會(ALI)《法律程式重述》§3.04上訴程式(原文鍊接)
網絡擴展解釋
提出上訴是指當事人對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裁定或決定不服時,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級法院申請重新審理的訴訟行為。以下是綜合法律依據和流程的詳細說明:
一、法律定義與核心要素
-
基本概念
上訴是當事人對一審裁判結果存在異議時,通過法定程式請求上級法院重新審查案件的活動。其核心在于糾正可能存在的司法錯誤,保障司法公正。
-
適用條件
- 對象:僅針對未生效的一審判決或裁定(已生效的裁判需通過再審程式申請)。
- 主體: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辯護人及近親屬經同意也可上訴。
二、法定期限與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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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規定
- 刑事領域: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為5日。
- 民事領域: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不服裁定的為10日(《民事訴訟法》第164條)。
注:期限自收到裁判文書次日開始計算,逾期将喪失上訴權。
-
提交材料
- 必須提交上訴狀正本及副本(副本數量需與對方當事人數量一緻)。
- 可附新證據目錄及材料,需說明證明内容。
三、上訴流程與注意事項
-
提交途徑
- 通常通過原審法院提交上訴狀,由其轉交上級法院。
- 也可直接向二審法院提交,但二審法院會在3日内移交原審法院審查。
-
審理範圍
二審法院需全面審查一審認定的事實和法律適用,不受上訴請求限制。
-
刑事特殊規則
刑事案件二審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罰(“上訴不加刑”原則)。
四、上訴的作用與意義
通過上訴程式,當事人可争取更公正的裁判結果,同時監督下級法院的審判質量。這一制度是司法糾錯和權利救濟的重要保障。
提示:不同案件類型(刑事、民事、行政)的細節可能有所差異,建議結合具體案情咨詢專業律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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