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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抵銷債權的主張英文解釋翻譯、提出抵銷債權的主張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ssert a set-off

分詞翻譯:

提出的英語翻譯:

bring forward; advance; lodge; put forward; raise; set forth; submit
【經】 propose; put in; submission; submit

抵銷債權的英語翻譯:

【法】 set-off a claim

主張的英語翻譯:

claim; allege; advocate; assert; avouch; go for; protest; stand for
【法】 claim; hold out; protest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提出抵銷債權的主張”對應的英文表述為“assertion of set-off in creditor’s rights”,指在債務糾紛中,一方當事人(債務人)主張以自己對另一方(債權人)享有的債權,直接抵消對方所主張的債權金額。該主張需滿足以下法律要件:

  1. 債權互負性:雙方存在互負債務的法定關系,即債務人同時是債權人的債權人(《民法典》第568條)。
  2. 标的物同種類:主張抵消的債權需為同種類給付,例如均為貨币債務或同類型貨物交付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合同編的解釋(一)第43條)。
  3. 履行期屆滿:主張抵消的債權須均已屆清償期,但債務人放棄期限利益的除外(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三卷)。

在司法實踐中,該主張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式提出,經法院審查符合條件後産生債務消滅效力。若主張涉及企業破産程式,需遵循《企業破産法》第40條關于破産抵消權的特殊限制(中國裁判文書網典型案例)。

網絡擴展解釋

“提出抵銷債權的主張”是法律上關于債務清償的重要概念,指一方當事人基于互負債務的事實,通過法定或協商方式主張以相互債權沖抵債務的行為。以下從多個角度綜合解釋:

一、概念與分類

  1. 法定抵銷
    指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時,一方當事人單方行使抵銷權,無需對方同意即可使債權債務在對等額内消滅。其核心是形成權性質,主張一經通知即生效。
    條件包括:

    • 雙方互負債務且标的物種類、品質相同;
    • 債務均已到期;
    • 不違反債務性質或法律規定(如撫養費等不可抵銷)。
  2. 合意抵銷
    需雙方協商一緻,即使标的物種類、品質不同也可抵銷(如金錢債務與實物債務協商抵銷)。


二、行使方式與限制

  1. 行使主體

    • 法定抵銷由債務人主動提出,且可向債權受讓人主張(如原債權人對債務人同時負有債務且符合條件)。
    • 破産程式中,僅破産債權人可主張抵銷權。
  2. 程式要求

    • 必須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即生效,不可附條件或期限。
    • 若涉及債權轉讓,債務人需在接到轉讓通知時對原債權人享有可抵銷債權。

三、法律效果


四、特殊情形

提出抵銷債權的主張是債務清償的重要機制,需嚴格區分法定與合意情形,并注意程式合法性。實踐中建議通過書面通知明确意思表示,必要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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