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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委托書英文解釋翻譯、調查委托書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ogatory letter

分詞翻譯:

調查的英語翻譯:

examine; inspect; investigate; look into; probe; search; survey
【醫】 inquisition; investigation; survey
【經】 escalation; inquiry; investigate; investigation; probe; survey

委托書的英語翻譯:

a power of attorney; proxy; trust deed
【經】 attorney's letter; power of attoney; trust deed

專業解析

調查委托書(Investigation Authorization Letter)是委托人授權第三方(如律師、偵探機構或調查公司)代表其開展特定調查事務的法律文件。其核心功能是明确調查範圍、權限及雙方責任,确保調查行為的合法性。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其關鍵要素: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屬性

  1. 漢語釋義

    “調查委托書”指委托人書面授權受托人,在約定範圍内行使調查權的正式文書。需載明委托人、受托人信息、調查事項、權限期限及法律效力條款。

    來源:中國司法文書規範釋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庫)

  2. 英文對應術語

    譯為"Investigation Authorization Letter" 或"Letter of Authorization for Investigation",強調法律授權(Authorization)與調查行為(Investigation)的綁定關系。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


二、核心構成要件

  1. 委托事項(Scope of Investigation)

    需精确描述調查内容(如背景核查、證據收集),避免模糊表述。例如:

    “調查目标人物2023-2024年的商業合作記錄”

    來源:《民法典》第919條委托合同條款

  2. 權限邊界(Authority Limits)

    明确禁止越權行為(如竊聽、黑客攻擊),僅允許合法手段(公開信息檢索、訪談等)。

    來源: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3. 保密義務(Confidentiality Clause)

    受托方須對調查過程及結果保密,違者承擔法律責任。

    來源:《律師法》第38條


三、典型應用場景


四、法律效力要件

注:中國大陸禁止私家偵探業務,此類委托需由律師執行


參考法律釋義:

  1.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 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
  4. 國際律師協會(IBA)《證據收集規則》

網絡擴展解釋

調查委托書是一種用于授權他人或機構代表委托方進行特定調查活動的法律文件,具有明确的權責約定和法律效力。以下從定義、核心内容、法律效力及應用場景四方面展開說明:

1.定義與基本性質

2.核心内容

3.法律效力

4.應用場景

注意事項

如需具體模闆或法律條款,可參考道客巴巴(-2)、搜狗律師(-15)等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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