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pecial revenue fund
special type
【醫】 strain
【經】 revenue funds
特種收入基金(Special Revenue Fund)是政府會計體系中用于管理特定收入來源的專項財政賬戶,其資金通常被法定或政策限定于特定公共服務或項目支出。該術語對應英文“Special Revenue Fund”,常見于公共財政管理領域,強調資金的專款專用性質。例如,某地區可能通過征收燃油稅設立特種收入基金,專門用于道路維護和交通設施升級,确保稅收與用途直接關聯。
根據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第54號聲明,特種收入基金需滿足兩個核心條件:一是資金來源為特定稅收、費用或外部補助,二是資金支出被立法機構明确限定于特定目标。這類基金不包含政府普通運營資金,其獨立性有助于提高財政透明度。典型應用場景包括教育附加費基金、環境治理專項基金等。
權威參考資料:
特種收入基金是政府為特定目的設立的專項財政基金,其核心特點為“專款專用”。以下為詳細解析:
特種收入基金指政府通過法律、規章或協議将特定資源限制用于明确用途的資金池。其設立需滿足法定要求,并與普通基金分離管理,以确保資金流向的精準控制。
主要包含三類:
對比維度 | 特種收入基金 | 普通基金 |
---|---|---|
資金用途 | 嚴格限定于特定領域 | 用于政府一般性支出 |
管理方式 | 獨立核算、專款專用 | 統一管理、用途靈活 |
資金來源 | 法定稅收/專項補助為主 | 一般性稅收及其他常規收入 |
在會計處理上,特種收入基金通常采用權責發生制,與普通基金類似但更強調支出追蹤。其低風險特性使其成為政府財政管理中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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