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ivileged statement
charter; concession; concessionary; licence; license; special permission
【計】 arthorization
【化】 licence
【經】 charter
announce; assert; declare; manifesto; profession; state; statement; testify
【經】 affidavit; statement
特許聲明(Licensed Declaration)在漢英法律術語中指向一種經官方授權或特許的正式表态,通常用于知識産權、商業合作或公共政策領域。其核心含義是通過法定程式獲得的特殊許可,使聲明内容具備法律效力與排他性特征。
根據《新時代漢英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版),該詞條對應英文表述為"franchise statement",特指基于合同約定或行政授權産生的權利宣告。例如在商标注冊領域,權利人通過特許聲明明确标識的使用範圍及轉讓條款。
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審查指南》将此類聲明細化為三類法定形式:
在跨國商業實踐中,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數據庫顯示,此類聲明需包含四大要素:授權主體資質、權利覆蓋範圍、有效期限、違約追責條款。其法律效力受《保護工業産權巴黎公約》第5條之約制。
“特許聲明”是由“特許”和“聲明”兩個詞語組合而成的術語,需分别理解其含義後再綜合解釋:
特許
聲明
特許聲明可理解為:
如需更具體的法律或商業場景解釋,建議補充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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