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icensed dealer
charter; concession; concessionary; licence; license; special permission
【計】 arthorization
【化】 licence
【經】 charter
【法】 dealer; negotiant
特許交易人(Proprietary Trader)是經監管機構批準、以自有資金在金融市場進行高風險交易的專業從業人員。其核心職責包括執行自營交易策略、管理投資組合風險,并需遵守《多德-弗蘭克法案》等金融監管條例。
該職業需持有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頒發的Series 57牌照,并符合巴塞爾協議III對銀行自營交易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在交易策略層面,特許交易人常采用統計套利、高頻交易等量化方法,部分機構會參考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發布的波動率指數進行風險對沖。
目前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對該崗位實行分級管理制度,例如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将特許交易人分為普通級和資深級,資深級需具備5年以上衍生品交易經驗。職業認證方面,特許金融分析師(CFA)與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被視為行業能力評估标準。
“特許交易人”指獲得特别許可從事特定交易活動的個人或機構,通常出現在法律或金融領域。以下是詳細解釋:
“特許交易人”即英語中的licensed dealer,強調通過法定程式獲得特殊資質:
•金融領域:如證券交易中持有牌照的經紀商,可代理客戶進行股票、債券等交易
•特殊商品交易:如貴金屬、外彙市場的持牌交易商,需符合反洗錢等監管要求
•法律授權場景:如法院指定的資産處置機構,擁有特定标的物的優先交易權限
成為特許交易人通常需滿足:
示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從事自動化交易服務的機構必須取得第7類牌照(自動交易服務牌照),此類機構即屬于特許交易人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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