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referential
【法】 preferential tariff
frank; hasty; lead; modulus; quotiety; rash; rate; ratio; usually
【醫】 rate
【經】 rater.
特惠關稅率(Preferential Tariff Rate)是指一國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進口商品給予的低于普通關稅率的優惠待遇。該政策通常基于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區域經濟合作框架或單邊援助政策實施,旨在促進貿易夥伴間的經濟合作與發展。其核心特點包括:
定向優惠性
特惠關稅僅適用于特定貿易夥伴,例如發展中國家、區域組織成員(如中國-東盟自貿區或符合特定條件的商品類别。例如,歐盟的普惠制(GSP)對最不發達國家出口的工業品和農産品提供零關稅待遇。
法律基礎與執行标準
特惠關稅的實施需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第24條及“授權條款”(Enabling Clause),确保不構成對其他國家的歧視性貿易壁壘。部分區域性協定如《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進一步細化了關稅減讓規則。
常見形式
包括單向優惠(如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實施的普惠制)、雙向互惠(如自由貿易協定内的互惠減稅)以及臨時性優惠(如災害後援助物資的關稅豁免)。例如,美國《非洲增長與機會法案》(AGOA)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洲國家向美國出口部分商品免稅。
特惠關稅率是國際貿易中一種特殊的關稅優惠政策,其核心是進口國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商品給予低于常規稅率的優惠待遇。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特惠關稅率指進口國對來自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商品征收極低關稅或完全免稅,通常通過雙邊協議、多邊協定或單方面政策實施。例如,中國對43個最不發達國家提供98%稅目産品的零關稅待遇。
關鍵特征
稅率類型 | 適用對象 | 稅率水平 | 法律依據 |
---|---|---|---|
特惠稅率 | 特定國家(如最不發達國家) | 最低(甚至零關稅) | 單邊政策或特殊協定 |
最惠國稅率 | WTO成員國或籤訂最惠國條款的國家 | 較低 | WTO規則或雙邊協定 |
協定稅率 | 籤訂區域性貿易協定的國家 | 低于最惠國稅率 | 區域貿易協定(如RCEP) |
普通稅率 | 無特殊貿易關系的國家或原産地不明 | 最高 | 進口國自主設定 |
中國将特惠稅率納入海關稅則,對符合條件的最不發達國家實施大規模關稅減免。例如,2024年對43個國家98%稅目商品實行零關稅,并通過《原産地管理辦法》确保政策精準執行。這一措施既豐富了進口來源,也助力全球貿易包容性增長。
如需更完整的政策細節,可參考中國海關總署發布的官方文件或相關國際貿易協定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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