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收入基金英文解釋翻譯、特别收入基金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pecial revenue funds
分詞翻譯:
特别的英語翻譯:
especially; in particular; particularly; specialties
【法】 ad hoc
收入基金的英語翻譯:
【經】 revenue funds
專業解析
特别收入基金(Special Revenue Fund) 是政府會計中的一個專用術語,指政府為特定法律或法規規定的專項收入來源及其對應支出設立的獨立核算基金。這類基金的收入來源和用途受到嚴格限制,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于其他普通政府活動。其核心特征在于收入的“特定性”和用途的“限定性”。
1.核心定義與特征
- 專項收入來源:基金收入來源于特定渠道(如特定稅收、收費、補助或捐贈),而非政府的普通財政收入。例如,燃油稅、彩票收益、特定罰款或專項政府補助等。
- 法定用途限制:收入必須用于預先指定的目的(如道路維護、教育補貼、環保項目等),支出需嚴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捐贈協議。
- 獨立核算:在政府財務報表中單獨列示,與普通基金(General Fund)和其他政府基金區分開,确保資金流向透明可控。
2.設立依據與目的
特别收入基金的設立通常基于以下依據:
- 法律法規強制要求:例如《預算法》或地方條例規定特定稅種需專款專用。
- 補助或捐贈協議條款:外部機構(如上級政府、國際組織)提供的資金附帶使用條件。
- 政策目标導向:政府為優先保障特定公共事業(如教育、基建)而隔離資金,避免被其他預算擠占。
3.典型應用場景
- 教育領域:如教育費附加收入基金,用于改善學校設施或教師培訓(來源:《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8號)。
- 基礎設施維護:燃油稅收入基金專項用于公路建設和養護(參考:中國政府網-財政資金管理)。
- 環保項目:排污費收入基金投入污染治理或生态修複工程(來源:《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
4.會計處理與報告
在政府會計體系中,特别收入基金需遵循“修正權責發生制”(Modified Accrual Basis):
- 收入确認:在可計量且可支配時确認(如稅款征收期間)。
- 支出控制:通過預算科目嚴格管理,确保符合法定用途。
- 財務報告:在政府綜合財務報告(CAFR)中單獨列示收支及餘額,接受審計監督(參考:財政部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
權威來源參考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政府會計制度詳解與實務》(2023版)對特别收入基金的核算規則有系統闡釋;美國政府會計師協會(GASB)第54號公告亦明确定義其國際通用标準(見GASB官網)。
網絡擴展解釋
特别收入基金(或稱為特種收入基金)是政府會計中的一種專用基金類型,主要用于管理特定用途的財政收入和支出。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核心特征
特别收入基金是指政府為特定目的設立的專項基金,其資金來源和使用均受法律、規章或協議嚴格限制,需與普通基金分開管理。例如,旅館房間稅專用于旅遊業發展,汽油稅專用于公路維護等。
2.資金來源
- 立法指定的稅收:如旅館稅、汽油稅等,具有明确的用途指向性。
- 政府補助與捐贈:例如聯邦或州政府撥付的職業培訓補助、社區發展捐贈款。
- 其他收入:可能包括向使用者收取的費用(如特定公共服務收費)。
3.用途與限制
基金僅能用于預先規定的項目或活動,例如:
- 旅遊業推廣(旅館稅);
- 基礎設施維護(汽油稅);
- 職業培訓、社區發展等社會項目。
4.與普通基金的區别
對比項 |
特别收入基金 |
普通基金 |
資金用途 |
嚴格限定于法定目的 |
一般性財政支出,用途較靈活 |
管理要求 |
獨立核算,需單獨設立會計主體 |
統一管理,無需單獨分賬 |
資金來源 |
特定稅收、補助或捐贈 |
普通稅收、非限定性收入 |
5.實際應用案例
- 美國部分州:将汽油稅收入納入特别收入基金,專用于公路建設和維修。
- 職業培訓項目:通過聯邦補助設立基金,僅用于提升就業技能的相關支出。
如需進一步了解會計處理或具體國家的實施差異,可參考來源中的高權威性網頁(如)。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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