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心"在漢英詞典中被定義為"greedy"或"avaricious",指對物質、權力或利益表現出過度渴望的心理狀态。該詞在語言學範疇具有雙重特性:既承載着道德評判的語義負荷,又作為中性術語存在于特定學科領域。
從語義學角度分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解釋為"貪得無厭,不知滿足",對應的英文翻譯"greedy"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中标注為形容詞,描述"過度渴望獲取或占有某物"的心理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在計算機科學領域,"貪心算法"(Greedy Algorithm)作為專業術語使用時,詞義已剝離道德評判,特指"每一步都采取當前狀态下最優選擇"的算法策略(《算法導論》第三版,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社)。
該詞的語義演變印證了語言學家John Lyons在《語言與語言學》提出的"語義漂移"理論:當專業術語從日常用語借入時,原始語義會發生功能性轉化(劍橋大學出版社語言學系列專著)。在跨文化交際中,《漢英文化對比詞典》指出"貪心"的語義場較英語"greedy"更寬泛,既包含物質貪婪,也涵蓋對知識、情感等抽象事物的過度追求(北京外國語大學跨文化研究中心,2019年度研究報告)。
需要說明的是,基督教文化中的"七宗罪"概念與漢語"貪心"存在語義重疊但不等價,《聖經》英王欽定本中"greed"特指對物質財富的貪求,而佛教典籍《大智度論》漢英對照版将"貪"譯為"attachment",強調執着心而非單純物質欲望(大藏經漢英翻譯工程,2020)。這種語義差異印證了語言哲學家Quine提出的"翻譯不确定性"理論。
“貪心”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含義,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
指對物質、權力、利益等有過度的欲望,表現為不知滿足的心理狀态。常見用法:
指貪心算法(Greedy Algorithm),一種在決策時僅考慮當前最優選擇的算法設計策略:
||日常語義|算法術語| |---|---|---| |價值判斷|含負面色彩|中性技術概念| |關鍵特征|不知滿足的欲望|局部最優決策鍊| |典型領域|社會學/心理學|計算機科學/運籌學|
建議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詞義。若涉及算法優化問題,通常指第二種技術含義;若描述人的行為或心理狀态,則屬第一種日常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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