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閣下;您(對他人的敬稱)
Does your honor want to cross the ferry to the Holme?
大人,您想擺渡到霍爾姆河去嗎?
Believe me, your Honor, the fault was not mine.
請相信我,尊敬的先生,這錯不在我。
Your honor brings to all of us.
你的聲譽給我們帶來了榮耀。
You think he's bluffing, your honor?
閣下不覺得他在虛張聲勢嗎?
Your Honor, I stole a can of peaches.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偷了一罐桃子罐頭。
"Your Honor"是英語中對法官的尊稱,主要用于法庭場合以表示對司法權威的尊重。該稱謂源于英國普通法傳統,最早可追溯至14世紀,當時"honor"一詞被用來指代擁有司法或行政權力者的社會地位。在現代法律體系中,這一稱呼被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英美法系國家普遍采用,例如《美國聯邦法庭規則》第53條明确規定訴訟參與人應使用"Your Honor"直接稱呼法官。
與英國法庭使用的"My Lord/Lady"不同,"Your Honor"在稱呼方式上更強調職務而非貴族身份,這種差異反映了不同司法體系的曆史發展。據牛津大學法律系研究顯示,該稱謂在民事和刑事訴訟中的使用規範存在細微差别,刑事案件中通常要求更嚴格地遵守稱呼禮儀。
在語言學層面,這個尊稱屬于第三人稱代詞的敬語形式,類似于中文的"法官大人"。美國法律研究所(ALI)的《法庭用語指南》指出,正确使用該稱謂有助于維持法庭秩序,不當稱呼可能構成"藐視法庭"行為。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大陸法系國家如法國使用"Monsieur le Président"(主席先生)作為對應稱謂,這體現了不同法律文化對司法權威的诠釋差異。
主要參考資料:
“Your Honor”是英語中用于法庭場合的尊稱,以下是詳細解析:
“Your Honor”是對法官的正式稱呼,中文譯為“法官閣下”或“閣下”。這一表達體現了對法官職位權威性和公正性的尊重,常見于法庭辯論、法律文書等正式場景。
“Honor”單獨使用時,還可表示: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術語或honor的其他用法,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權威詞典(如、2)。
good joberasetake sth overCavendishdiathesisebookeeriestoncogenePHaerosol spray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lack snakeItalian foodmaternity leaveoil extractorroom temperaturerun ontake the consequencestriangle inequalityupsetting machineamicetincholorrheacoquedepolarizationelaeometerFredericleadmanlevorotatorymetaschoepiteatomic warh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