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waɪf ənd ˈtʃɪldrən/
妻兒
He had always wanted a real home with a wife and children.
他一直想要一個有妻子和孩子的真正的家庭。
His wife and children moved to join him in their new home.
他的妻子和孩子們搬來和他一起住在新家。
He left his wife and children behind.
他撇下了妻子兒女。
Where are my wife and children?
我的妻子和孩子在哪裡呢?
He loves his wife and children.
他愛他的妻子和孩子。
"wife and children"是英語中常見的詞組組合,指代家庭核心成員中的配偶與子女。該表達在不同語境中具有法律、社會和文化層面的多重含義:
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配偶和直系血親構成家庭成員的基本範疇。妻子(wife)指通過合法婚姻關系締結的伴侶,子女(children)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法律認可的養子女。牛津詞典将該詞組解釋為"與男性形成婚姻關系的女性及其共同生育或撫養的後代"。
社會功能
北京大學家庭社會學研究中心的研究顯示,該詞組常出現在社會福利政策中,例如《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可為其配偶及子女教育支出申請稅收減免,體現家庭作為社會基本單元的法律地位。
文化内涵
中國家庭文化研究數據庫收錄的民俗資料表明,該詞組在傳統語境中承載着"家族延續"的象征意義。如《禮記·昏義》所述"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強調配偶與子女共同構成宗法制度下的傳承載體。
現代演變
國家統計局2025年發布的《全國家庭結構調查報告》數據顯示,核心家庭(夫妻與未婚子女同住)占比達67.8%,但非傳統形态如單親家庭、丁克家庭等新型家庭模式正在改變該詞組的傳統外延。
"Wife and children" 是一個英語短語,由兩個核心詞彙組成:
1. Wife
指已婚女性配偶,即法律或傳統意義上的妻子。該詞源自古英語 wīf(原意為"女性"),在現代英語中專指婚姻關系中的女性伴侶。常見搭配如:"husband and wife"(夫妻)、"ex-wife"(前妻)。
2. Children
是"child"的複數形式,指未成年的子女。該詞源自古英語 ċild,強調與父母的血緣或法律撫養關系。需注意:
組合含義
短語整體表示"妻子與子女",常用來描述核心家庭成員。例如:
同義表達
可根據語境替換為:
使用注意
在正式文件中需注意準确性,如"children"是否包含繼子女/養子女需特别說明。當代英語中,也常用中性表述"partner and children"以適應多元家庭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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