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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orary provisions是什麼意思,temporary provisions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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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詞典

  • 暫行規定

  • 例句

  • Now, during the teaching period, with so many folks having left the planet, there is going to be a lot of temporary provisions.

    現在,在教導期間,隨着如此多的人已經離開地球,會有許多臨時的供應。

  • The temporary provisions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standardizing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goods futures,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defects in the current treatment method.

    暫行規定在規範商品期貨業務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現行的處理方法還存在一些缺陷。

  • Article 17 For a temporary overnight stay in China, aliens shall complete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pursuant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第十七條外國人在中國境内臨時住宿,應當依照規定,辦理住宿登記。

  • The temporary use of grasslands for state construction shall be effe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Regulations Concerning land Requisition for state construction.

    國家建設臨時使用草原,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辦理。

  • Article 6 the BIEFT shall notify the interested parties in advance as for the hearings held by itself, and shall apply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se Temporary Rules.

    第六條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自行舉行聽證會的,應當事先通知利害關系方,并適用本規則的相關規定。

  • 同義詞

  • |interim provisions;暫行規定

  • 專業解析

    "Temporary provisions" 是一個法律和政治領域常用的術語,其中文核心含義是“臨時條款” 或“暫行規定”。它指的是在正式、永久性的法律、法規、協議或憲法框架尚未确立或生效之前,為了應對特定情況、填補法律空白或實現特定過渡目标而制定的具有暫時性效力 的法律規定或條款。

    其詳細含義和特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1. 臨時性與過渡性:

      • 這是最核心的特征。“Temporary provisions” 從其名稱就表明,它們并非旨在永久存在。它們是在特定時期、特定背景下制定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一個緊迫的問題、管理一個過渡階段(如政權更疊、領土變更、緊急狀态),或者在永久性解決方案出台之前提供一個臨時的法律依據。
      • 例如,一個國家在制定新憲法期間,可能會頒布一系列“temporary provisions”來維持政府運作和基本社會秩序。
    2. 特殊效力與優先性:

      • 盡管是臨時的,但“temporary provisions”在其有效期内通常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有時甚至可能具有高于普通法律的效力,尤其是在處理國家緊急狀态或重大政治變革時。
      • 它們可能被設計用來暫時取代、補充或修改現有的永久性法律條款。
    3. 特定的立法目的:

      • 制定“temporary provisions”通常是為了應對一些非常規或緊迫的情況,例如:
        • 國家緊急狀态: 如戰争、内亂、重大自然災害期間,政府可能需要超出常規法律的權力來應對危機。
        • 政治過渡期: 如國家統一或分裂的談判期間、新政府成立初期、憲法修訂過程等。
        • 特定區域治理: 在領土争端地區或新納入管轄的區域,在确定最終法律地位前實施臨時管理措施。
        • 填補法律空白: 當出現新的社會問題或技術發展,而現有法律尚未涵蓋時,制定臨時規則。

    現實中的著名例子:

    “Temporary provisions” (臨時條款/暫行規定) 是法律體系中的一種特殊工具,其本質是為了解決特定、緊迫或過渡性問題而制定的具有暫時法律效力的規定。其核心特征在于臨時性、過渡性,但同時也可能具備特殊效力,并在特定曆史時期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理解這個概念的關鍵在于認識到它是在正式、永久性法律框架尚未完備或無法應對特殊情勢時的一種權宜之計,其存在本身就标志着某種非常規狀态或過渡階段。

    來源說明:

    網絡擴展資料

    “Temporary provisions”是由兩個單詞組成的短語,需分别理解其含義後綜合解釋:

    一、Temporary(形容詞)

    1. 核心含義
      表示“臨時的、暫時的”,強調在有限時間内存在或生效,與“永久性(permanent)”相對。

      • 例句:They moved into temporary accommodation.(他們搬進了臨時住所。)
    2. 詞義辨析

      • Momentary:瞬時即逝(如瞬間疼痛)。
      • Transient:短暫停留(如遊客)。
      • Temporary:側重有計劃的時間限制(如臨時政策)。

    二、Provisions(名詞)

    1. 主要含義

      • 條款/規定:法律、合同等文件中的具體條目(如提到的“股票期權條款”)。
      • 供應品:食物或其他物資的儲備(較少用于此短語中)。
    2. 複數形式特性
      作為複數時,通常指正式文件中的多項條款或規定。

    三、組合含義:Temporary Provisions

    指“臨時條款”或“暫行規定”,即在特定時期内生效的過渡性規則,常用于以下場景:

    四、使用示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參考法律文本或政策文件中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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