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時性工作
McClintock started in a temporary job with the genetics department.
麥克林托克在遺傳學系開始了一份臨時工作。
I want to find a temporary job.
我想找一個臨時性的工作。
John has got a temporary job.
約翰找到一份臨時的工作。
Ellen has got a temporary job.
艾倫找到了一份臨時工作。
I'm looking for a temporary job.
我在找一份臨時工作。
臨時工作(Temporary Job) 是指一種非永久性的雇傭形式,員工受雇于某個崗位或完成某項特定任務的期限是預先确定且相對短暫的。其核心特征在于雇傭關系的臨時性和有限性。以下是其詳細含義與關鍵特點:
固定期限:臨時工作的最顯著特點是具有明确的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這個期限可能是幾天、幾周、幾個月,但通常不會超過一個特定的時間長度(例如,在某些法律框架下,如中國的《勞動合同法》中,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可能需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雇傭關系在約定的任務完成、項目結束、特定季節過去或替崗員工(如休産假、病假的員工)返崗時即告終止。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釋義與應用。
滿足特定或短期需求:雇主提供臨時職位通常是為了應對:
來源:國際勞工組織 (ILO) - 關于非标準就業形式的報告。
雇傭形式多樣:臨時工作者可能:
來源:美國勞工統計局 (BLS) - 臨時幫工服務行業概況。
與“兼職工作”的區别:雖然臨時工作也可能是兼職(Part-time,指每周工作時間少于全職标準),但兩者分類維度不同:
來源:經濟學人智庫 (EIU) - 全球勞動力市場分析報告。
法律地位與權益:臨時工作者的權益(如最低工資、加班費、工作條件、社會保險等)受當地勞動法律法規管轄。在直接雇傭模式下,雇主需承擔相應責任。在勞務派遣模式下,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需依法明确各自的責任劃分。許多國家/地區的法律要求,即使是臨時工,也應享有與可比崗位長期雇員同等的待遇(同工同酬原則)。
來源:歐洲改善生活和工作條件基金會 (Eurofound) - 歐洲臨時工作的法規與實踐比較研究。
臨時工作是一種以滿足雇主短期、特定需求為目的的雇傭安排,其核心在于雇傭關系具有預定義的、有限的持續時間。它提供了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但也需要相應的法律框架來保障工作者的基本權益。
"Temporary job"(臨時工作)指一種非長期雇傭的工作形式,其核心特征和相關信息如下:
1. 定義與特點
2. 常見類型
3. 優缺點分析
4. 適用場景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數據,全球約3%的勞動者從事臨時工作。這類崗位在旅遊、零售、物流等行業尤為常見,近年來也延伸到IT和咨詢領域。選擇臨時工作時,建議明确合同條款,特别注意薪酬結算方式和社會保障繳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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