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英語單詞大全

strict liability是什麼意思,strict liability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輸入單詞

常用詞典

  • 嚴格責任;嚴格賠償責任

  • 例句

  • This is a strict liability tort.

    這是一個嚴格責任侵權。

  • Strict liability is no-fault liability.

    嚴格責任就是無過錯責任。

  • Strict liability tort is a new area of tort law.

    嚴格責任制侵權行為是侵權行為法的一個新區域。

  • Part I : The concept and connotation of strict liability.

    第一部分:嚴格責任的概念和内涵。

  • On strict liability is of special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China.

    對我國而言,研究嚴格責任有着特殊的實踐意義。

  • 專業解析

    嚴格責任(Strict Liability) 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無論行為人是否存在主觀過錯(如故意或過失),隻要其行為導緻了損害結果,就需依法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其核心在于法律基于公共政策或社會利益的考量,免除了原告證明被告過錯的舉證責任,轉而關注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客觀因果關系。以下是其核心特征與適用場景:


    一、核心法律特征

    1. 無過錯歸責

      原告無需證明被告存在疏忽或故意,隻需證明損害由被告的行為或其所控制的物品/活動直接導緻。例如,企業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損害,即使已采取合理預防措施,仍可能承擔責任(美國法律協會《侵權法重述(第三版)》)。

    2. 法定適用領域

      嚴格責任僅適用于法律明确規定的特定類型案件,常見于:

      • 産品缺陷責任:制造商對因設計、制造或警示缺陷造成的消費者損害負責(如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314條)。
      • 異常危險活動:如爆破、放射性物質運輸等(英國《Rylands v Fletcher》案确立規則)。
      • 動物緻害責任:飼養危險動物或家畜侵入他人土地造成的損害(英國《動物法案1971》)。
    3. 免責事由有限

      被告通常不能以“已盡合理注意義務”抗辯,但可主張損害由原告故意行為、不可抗力或第三方介入等極少數法定事由導緻。


    二、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三、法理基礎與政策考量

    立法者通過嚴格責任平衡社會風險分配,尤其在現代化工業社會中:

    1. 風險控制理論:從事高危活動者最有能力預防損害(如化工企業可通過技術升級降低污染風險)。
    2. 損失分散機制:企業可通過保險或定價将賠償成本社會化,避免弱勢受害者獨自承擔損失(如産品責任中的嚴格索賠)。
    3. 公共利益優先:在環境保護(《綜合環境反應補償與責任法》)、食品安全等領域,嚴格責任強化企業社會責任。

    權威參考文獻

    1. 美國法律協會(ALI)

      《侵權法重述(第三版):産品責任》§2, 闡明産品缺陷的嚴格責任标準。

      鍊接:ALI Restatement of Torts

    2. 英國最高法院判例

      Rylands v Fletcher (1868) L.R. 3 H.L. 330,确立異常危險活動的嚴格責任原則。

      鍊接:BAILII判例庫

    3. 英國立法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1987, Part I(産品責任);Animals Act 1971(動物緻害責任)。

      鍊接:英國立法官網

    4. 印度環境法

      M.C. Mehta v Union of India (1987),最高法院确立工業事故的絕對責任原則。

      鍊接:印度最高法院判例庫


    嚴格責任通過簡化舉證規則與強化風險分配,成為現代法律體系中保護公共利益的關鍵工具,但其適用始終以成文法或判例的明确規定為邊界。

    網絡擴展資料

    嚴格責任(strict liability)是法律術語,指在特定情形下,無論行為人是否存在主觀過錯或過失,均需承擔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以下為詳細解釋:

    1. 核心定義
      嚴格責任不要求原告證明被告存在過失或故意行為。隻要損害事實與被告行為存在因果關系,即可追究責任。這種原則常見于高風險活動或特殊侵權領域。

    2. 適用場景

      • 産品責任:制造商對缺陷産品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無論其是否盡到注意義務。
      • 危險活動:如持有危險物質或從事爆破作業,即使操作合規也可能擔責。
      • 版權例外:部分國家在“孤兒作品”(版權歸屬不明的作品)使用中,可能豁免嚴格責任。
    3. 與過失責任的對比
      過失責任(negligent liability)需證明被告未盡合理注意義務,而嚴格責任簡化了舉證流程,更側重保護受害方權益。

    4. 法律意義
      嚴格責任通過加重特定行為人的義務,促進風險預防和社會安全。例如,企業可能因嚴格責任而更注重産品質量檢測。

    5. 衍生用法
      在英語中,strict liability常與動詞impose、apply搭配(如“impose strict liability”),或與領域名詞連用(如“environmental strict liability”)。其副詞形式strictly也可用于法律語境(如“strictly liable”)。

    嚴格責任通過降低舉證難度,平衡了高風險行為中的社會利益與個體權益,是現代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

    别人正在浏覽的英文單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