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anent resident是什麼意思,permanent resident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常用詞典
永久性居民
例句
What if I'm already a permanent resident?
如果我已經是一個永久性居民?
When did you become a Permanent Resident?
你什麼時候成為永久居民?
Applicant: I have been a permanent resident since 2003.
申請人:我從2003年起就是美國永久居民。
Applicant: I have been a permanent resident for five years.
申請人:我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有五年了。
If non-Singaporean, are you a 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如果你是非新加坡公民,你是否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專業解析
"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是一個法律術語,指一個人被某個國家或地區授予在該國/地區無限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合法權利,但通常不擁有該國的公民身份(國籍)。以下是其詳細含義和關鍵特征:
1.核心權利:
- 無限期居留權: 永久居民有權在該國/地區無限期居住,無需定期更新居留許可(但可能需要定期更新證明身份的文件,如綠卡)。這是與臨時簽證(如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最根本的區别。
- 工作權利: 通常可以在該國/地區自由工作,不受雇主或特定職位的限制(某些涉及國家安全的職位可能例外)。
- 受法律保護: 享有該國法律規定的許多權利和保護。
- 社會福利: 通常有資格享受該國的某些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如教育、醫療保健等),具體範圍因國家而異。
- 出入境相對自由: 可以自由出入該國/地區,但通常有離境時間限制(例如,美國綠卡持有者單次離境一般不超過一年),以證明其有意願維持永久居民身份。
2.核心義務與限制:
- 遵守法律: 必須遵守該國的所有法律。
- 納稅義務: 通常需要在該國申報全球收入并繳納稅款。
- 兵役義務: 某些國家可能要求永久居民履行兵役義務。
- 非公民身份: 永久居民不是該國公民。因此:
- 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通常不能在該國的全國性選舉中投票或擔任公職。
- 無護照: 不能持有該國的護照,旅行時仍需使用其原籍國護照。
- 身份可撤銷: 永久居民身份不是絕對的。如果持有人犯下嚴重罪行、長期離境、被發現通過欺詐手段獲得身份、或未能履行稅務義務等,身份可能被撤銷并被驅逐出境。
- 可能影響原國籍: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本身通常不會自動導緻喪失原國籍(具體取決于原籍國的法律),但後續申請入籍成為公民則可能涉及放棄原國籍的問題。
3.關鍵特征:
- 通往公民身份的途徑: 永久居民身份通常是獲得該國公民身份(入籍)的主要途徑。滿足一定的居住時間(通常要求數年)、語言能力、公民知識測試、良好品行等條件後,永久居民可以申請入籍。
- 身份證明文件: 永久居民會獲得一份官方文件作為其身份的證明。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名稱,例如:
- 美國:俗稱"綠卡"(Green Card),正式名稱為"永久居民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
- 加拿大:俗稱"楓葉卡"(Maple Leaf Card),正式名稱為"永久居民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
- 澳大利亞:俗稱"PR簽證",正式文件是簽證批籤信,出入境使用護照配合簽證信息。
- 中國:外國人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權後,會獲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籤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俗稱"中國綠卡")。
- 移民身份: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過程就是移民過程。持有者通常被稱為"移民"。
總結來說:
"永久居民"指的是一個外國人獲得了在非其國籍所屬的特定國家/地區永久性合法居住和生活的權利,享有與該國公民相似的許多權利(如居住、工作、社會福利),但也承擔相應義務,并且不享有公民特有的政治權利(如投票權)。其身份是有條件且可撤銷的,但通常是最終獲得該國公民身份的關鍵一步。
引用參考說明:
- 本文關于永久居民的核心權利、義務、特征以及與公民身份區别的闡述,綜合參考了主要移民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等)政府官方移民部門(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澳大利亞内政部等)發布的權威信息中對永久居民的定義和政策說明。這些信息可通過訪問相關國家政府官方網站的移民闆塊獲取最準确和最新的細節。
- 關于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信息,參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的官方信息。
網絡擴展資料
以下是關于“permanent resident”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含義
Permanent resident 指“永久居民”,表示在某個國家或地區擁有長期居留權的外籍人士。該身份通常通過法律程式授予,允許持有人在無需持續續籤的情況下長期居住(如持有“綠卡”)。
二、法律地位與特點
-
長期居留權
- 持有者可無限期居住,但需遵守當地法律(如納稅、無犯罪記錄等)。
- 例如:美國的“綠卡”(Green Card)、加拿大的“楓葉卡”(Maple Leaf Card)。
-
與公民權的區别
- 永久居民通常不享有政治權利(如選舉權),且需定期更新居留證明。
三、常見搭配與使用場景
- 法律文件:Permanent Resident Card(永久居民卡)、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永久居民身份)。
- 移民術語: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申請永久居留權)、Permanent resident visa(永久居民簽證)。
四、例句參考
- She became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Canada after five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她憑借五年工作經驗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 The drug may cause permanent brain damage, affecting one’s eligibility for residency.
(這種藥物可能導緻永久性腦損傷,影響居留資格。)
五、相關概念擴展
- 綠卡(Green Card):美國對永久居民卡的俗稱,其他國家的類似證件可能稱為“永居證”。
- 入籍(Naturalization):永久居民滿足條件後可申請成為公民。
如需了解具體國家的申請流程,可參考官方移民政策(如中國“五星卡”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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