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是什麼意思,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常用詞典
[專利] 專利合作條約
例句
Some products even have passed the International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
男士電動剃須刀等部分産品專利已通過PCT國際專利合作條約。
WIPO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Francis Gurry, says South Korea, which experienced an 18.8 percent growth, overtook France to become the fourth country of origin for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filings.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副總幹事弗朗西斯。古利說,韓國的專利申請增加了18.8%,超過法國,在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的專利申報排行榜上位居第四。
In 2008, China’s application of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 reached 6,089, up 11.9% year on year, ranking No. 6 in the world.
2008年,中國的全球《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量達6089件,同比增幅為11.9%,躍居世界第六位。
Article 1 These Provisions are formulated to implement the provisions of the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第一條為實施《專利合作條約》,特制定本規定。
專業解析
《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是由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管理的一項國際條約,旨在簡化在多個國家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式。其主要特點和運作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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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簡化國際專利申請
- 傳統模式下,申請人需向每個目标國家單獨提交申請,面臨重複程式、語言翻譯和高成本問題。
- PCT體系允許申請人通過提交一份“國際申請”(PCT申請),即可同時請求在衆多締約國(目前超過150個)獲得專利保護。這相當于一個統一的“國際階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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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階段流程
- 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其所在國的國家專利局(作為受理局)或直接向WIPO國際局提交一份滿足要求的PCT申請(通常用一種語言)。
- 國際檢索: 由指定的“國際檢索單位”(如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歐洲專利局、美國專利商标局等)進行檢索,并出具國際檢索報告(ISR) 和書面意見(WOISA),列出可能影響專利性的現有技術文獻。這為申請人評估發明授權前景提供了早期依據。來源: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官方文件。
- 國際公布: 申請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由WIPO進行國際公布,将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檢索報告等公開。來源:《專利合作條約》實施細則。
- 國際初步審查(可選): 申請人可請求進行國際初步審查,由指定的國際初步審查單位出具國際初步審查報告(IPER),對發明的可專利性(新穎性、創造性、工業實用性)提供更詳細的非約束性初步意見。這有助于申請人進一步評估和修改申請文件。來源:WIPO PCT申請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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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地區階段
- PCT申請本身不授予國際專利,最終授權決定由各個國家或地區的專利局獨立作出。
- 申請人必須在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某些國家允許延長至31個月或更久)内,進入其希望獲得保護的具體國家或地區(稱為“指定國/選定國”)的專利審批程式。
- 在此階段,申請人需按要求提交申請的翻譯文本(如果需要),支付國家費用,并可能需要委托當地專利代理人。各國/地區專利局依據其本國法律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并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CNIPA)PCT專欄。
總結關鍵價值:
- 統一入口: 一份申請,一種語言(初始),一次繳費(國際階段主要費用),即可啟動多國專利申請程式。
- 決策緩沖期: 30/31個月的期限為申請人提供了寶貴時間,用以評估市場潛力、籌措資金、完善發明、根據國際檢索/初步審查報告評估授權可能性,再決定進入哪些國家以及是否進入國家階段,從而降低盲目進入的風險和成本。
- 初步評估: 國際檢索報告和(可選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提供了關于發明潛在可專利性的早期、權威性意見,輔助決策。
- 推遲成本: 主要的國家階段費用(翻譯費、各國申請費、代理費等)可以推遲到進入國家階段時支付。
簡單來說,PCT條約建立了一套體系,讓發明人能用一份申請、走一套國際流程(檢索、公布、可選初步審查),獲得一份國際層面的初步審查意見,并在長達30/31個月後才需要決定具體進入哪些國家并承擔相應的國家階段費用和程式。 它極大地提高了國際專利申請的效率和可預測性。
補充信息:
- 生效日期: PCT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籤署,1978年1月生效,1978年6月開始受理申請。
- 管理機構: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國際局負責PCT體系的日常管理和協調。
- 成員國: 包括世界上絕大多數主要的工業化國家和衆多發展中國家。中國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成為PCT締約國。
網絡擴展資料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即《專利合作條約》,是國際專利保護體系中的核心機制,旨在簡化和協調跨國專利申請流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全稱與簡稱:英文全稱為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
- 性質:由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管理的多邊條約,而非直接授予專利的國際法律。
- 籤訂時間:1970年締結,1978年生效,後續經過多次修訂。
2.核心作用
- 統一申請流程:允許申請人通過提交一份國際專利申請(PCT申請),即可在152個締約國中同時啟動專利保護程式,避免向各國單獨提交的重複勞動。
- 延緩決策時間:為申請人提供最長30個月(部分國家為31個月)的緩沖期,以便評估技術價值、市場潛力及資金籌備,再決定進入具體國家的審查階段。
3.申請流程要點
- 提交時限:需在首次專利申請(如本國申請)後12個月内提交PCT國際申請。
- 階段劃分:
- 國際階段:包括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初步審查報告,幫助申請人評估專利可行性。
- 國家階段:在緩沖期結束後,需向目标國家/地區提交申請并接受當地專利局的實質審查。
4.與傳統體系的對比優勢
- 降低成本:減少多國申請時的翻譯、代理及官方費用。
- 簡化程式:統一申請文件格式和語言(可選用中文、英文等),避免多國不同形式要求。
- 風險控制:通過國際檢索報告預判授權可能性,降低盲目進入國家階段的風險。
5.常見誤區
- 非“國際專利”:PCT僅提供申請通道,最終專利授權仍由各國獨立決定。
- 適用場景:適合計劃在多個國家布局專利的企業或個人,尤其是需延長決策周期的跨境技術保護。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操作或國家名單,可參考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官網或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發布的PCT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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