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有品牌;使用自己商标的商品
You pay less for the supermarket's own brand.
超市自己品牌的東西要便宜些。
She has her very own brand of humour.
她的幽默很獨特。
Sanyo sells the PC under its own brand name and also supplies the PC to other manufacturers on an OEM basis.
三洋公司銷售自己品牌的個人電腦,也作為原始制造商給其他廠家供貨。
You must become your own brand.
你必須變成你自己的品牌。
Be your own brand manager.
做自己的品牌管理者。
“own brand”是零售行業術語,指零售商自行開發、生産并冠以自有名稱的商品品牌,與制造商品牌(如可口可樂、雀巢)形成競争。這類産品通常由第三方代工生産,但包裝和銷售渠道完全由零售商掌控。其核心特征包括價格優勢、渠道專屬性和品牌差異化。
定義與商業模式
own brand商品通過簡化供應鍊降低成本,例如英國超市Tesco的“Tesco Finest”系列,通過直接與制造商合作實現價格控制。美國零售協會指出,自有品牌占沃爾瑪銷售額的30%以上,體現其規模效應(來源: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
曆史發展
自有品牌起源于19世紀英國合作社運動,現代模式成型于1980年代。哈佛商學院研究顯示,歐洲市場自有品牌滲透率達45%,遠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來源:Harvard Business Review)。
市場定位策略
根據消費者行為學理論,零售商通過own brand建立差異化競争,例如德國超市Aldi的“90%自有品牌”策略,既保障利潤率,又強化消費者忠誠度。市場研究機構尼爾森報告稱,60%的消費者認為自有品牌質量與制造商品牌相當(來源:NielsenIQ)。
消費者認知演變
英國市場調研機構Kantar數據顯示,2023年高端自有品牌銷售額增長12%,反映消費者從“廉價替代品”到“品質選擇”的觀念轉變。這種現象在有機食品和環保産品領域尤為顯著(來源:Kantar Worldpanel)。
“own brand”是一個商業領域常用術語,主要含義如下:
指零售商或企業自主創建并銷售的商品品牌,通常以商店名稱或獨立商标标識,而非使用制造商品牌。常見于連鎖超市、零售店等場景,強調商品所有權和品牌控制權。
如需進一步了解品牌策略案例,可參考(新東方詞典)和(柯林斯詞典)的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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