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eure是什麼意思,majeure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majeure英标
英:/'mæ'ʒɜ:/ 美:/'ma'ʒʊr/
常用詞典
n. 無可抗拒的力量;壓倒的力量
例句
What is your definition of force majeure?
什麼是您的定義,不可抗力?
They have declared force majeure to revoke the contract.
他們宣稱因為不可抗力而撤銷了合同。
Force Majeure shall have the meaning set out in Article 17.1.
“不可抗力”應具有第17.1條中所給出的含義。
The loss caused by force majeure, shall be borne by both parties.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Force Majeure cause lasts over 60 days, 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常用搭配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clause
不可抗力條款
專業解析
majeure(發音:/maˈʒœʁ/,源自法語),在法律和商業合同中通常以詞組“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的形式出現。其核心含義是指超出合同當事人合理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且無法克服的客觀事件或情況,這些事件的發生使得合同一方無法履行或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
詳細解釋與法律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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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特征:
- 不可預見性:事件在合同籤訂時無法被合理預見到。
- 不可控性:事件的發生及後果超出了受影響方的合理控制範圍。
- 不可避免與不可克服性:受影響方無法通過合理的努力或替代方案來避免事件的發生或克服其造成的履約障礙。
- 外部性:事件必須是外部的,通常不包括因一方自身過錯、疏忽或内部運營問題導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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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件類型:
- 自然災害:地震、洪水、海嘯、火山爆發、極端天氣(如飓風、暴風雪)等。
- 社會異常事件:戰争(無論宣戰與否)、武裝沖突、恐怖襲擊、暴動、罷工(尤其是行業性或全國性大罷工)、封鎖、政府征用等。
- 政府行為:政府禁令、進出口限制、法律變更(在特定解釋下)、征收、檢疫隔離等。
- 重大流行病/疫情:如COVID-19大流行,在滿足核心特征的前提下,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事件。
- 其他極端事件:核輻射、嚴重的全國性電網故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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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
- 免責:這是最主要的效果。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緻無法履行合同義務,通常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 暫停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受影響方的履約義務可能暫時中止。
- 合同變更或解除: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是永久性的,或導緻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實現,受影響方(有時是雙方)可能有權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權通常需要事件導緻“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滿足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
- 通知義務:受影響方通常有義務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後,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如政府公告、新聞報道、商會證明等)。未能及時通知可能導緻喪失部分或全部免責權利。
- 減損義務:受影響方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減輕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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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 情勢變更:指合同成立後,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的情形。情勢變更通常不導緻履行不能,而是導緻履行成本劇增或合同基礎喪失。法律效果側重于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解除合同,而非直接免責。不可抗力更側重于履行不能或履行極端困難。
- 商業風險:如市場價格波動、彙率變化、原材料正常範圍内的供應短缺等,屬于合同方應自行承擔的正常商業風險,不構成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與權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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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一)(法發〔2020〕12號)對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構成不可抗力及其法律後果提供了具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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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約與慣例:
-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79條:規定了因“障礙”(impediment)免責的情形,其内涵與不可抗力高度重合。該條款是國際貿易中處理不可抗力問題的重要依據。
- 國際商會《不可抗力示範條款》:為商業合同起草不可抗力條款提供了範本和解釋指引。
實務要點
- 合同約定優先:法律對不可抗力的規定是基礎性的、原則性的。實踐中,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條款至關重要。該條款會具體定義哪些事件構成不可抗力、通知程式和時限、需提供的證明類型、免責範圍(全部或部分)、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等。合同約定可以細化或補充法律規定。
- 證明責任:主張不可抗力免責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需要證明事件的存在、事件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事件與無法履約之間的因果關系。
- 個案認定:一個事件是否構成不可抗力,需要結合具體合同的具體情況(如籤訂時間、行業特性、合同義務内容、事件影響程度等)進行具體分析和認定。
“majeure”(force majeure / 不可抗力)是一個關鍵的法律概念,它為合同當事人因遭遇極端意外事件而無法履約時提供了法定的免責機制,其認定需嚴格滿足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且外部性的核心特征,并在實踐中受到合同具體條款的約束。
網絡擴展資料
"majeure"在不同語言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
一、英語中的法律術語(名詞)
主要表示「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自然災害、戰争等。常見于合同條款中:
- 發音:英式[mæ'ʒɜː],美式[maː'ʒɜː]
- 例句:Parties may invoke force majeure clauses to exempt liability(當事人可援引不可抗力條款免除責任)
二、法語中的形容詞
意為「重要的;較大的」,常修飾陰性名詞:
- 例1:création majeure(重要發明)
- 例2:caractéristique majeure(重要特征)
三、專業領域擴展含義
- 音樂術語:表示「大音程」,如大三度(intervalle majeure)
- 邏輯學:指三段論中的「大前提」(proposition majeure)
注:該詞源自法語,英語使用時多保留法語拼寫形式,常見于法律文件。如需完整發音示範或更多例句,可查看愛詞霸線上詞典或法語助手的搜索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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