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strates是什麼意思,magistrates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magistrates英标
美:/''mædʒɪs,tret/
類别
CET6,考研,GRE
常用詞典
n. 地方法官(magistrate的複數);裁判官;地方行政官
例句
Magistrates were given wider discretionary powers.
地方法官們被賦予了更廣泛的酌情決定權。
The magistrates granted that the charity was justified in bringing the action.
這些地方法官承認該慈善機構提起訴訟是有正當理由的。
They will appear before magistrates tomorrow.
明天他們将出庭接受地方法官的審訊。
He was summoned to appear before the magistrates.
他被傳喚在地方法院出庭。
He was hauled up before the local magistrates for dangerous driving.
他因危險駕駛而被移交地方法庭審判。
專業解析
magistrates 的中文意思是治安法官 或地方法官。它指代的是在司法體系中擁有有限司法權的基層官員,主要處理較輕微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以及某些行政職能。
其詳細含義和職能包括:
-
司法職能:治安法官最常見的作用是主持初級法院(如英國的治安法院 Magistrates' Court 或美國某些州的地方法院)。他們負責審理:
- 輕微的刑事案件(如小額盜竊、擾亂治安、交通違章等)。
- 籤發搜查令、逮捕令。
- 主持保釋聽證會。
- 處理某些家庭事務或青少年案件(依具體司法管轄區而定)。
- 處理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如小額索賠)。
- 進行初步聽證,決定是否将更嚴重的刑事案件移交給更高一級法院審理(如英國的刑事法院 Crown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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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能:在某些地區或曆史背景下,magistrate 也可能指擁有地方行政權力的官員,負責維護地方秩序、執行法規等,但現代主要司法體系中,其司法職能更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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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與資格:
- 英國體系:在英國,治安法官(也稱為 Justices of the Peace, JPs)通常是未經專業法律訓練的普通公民志願者(稱為“外行治安法官”)。他們接受培訓後,在由三人組成的合議庭(通常包括一名受過法律訓練的書記官提供法律建議)中審理案件。也有數量較少的地區法官(District Judges),他們是專業律師出身,全職擔任治安法院法官。
- 美國體系:在美國,magistrate 通常指聯邦或州法院系統内的司法官員。聯邦治安法官(U.S. Magistrate Judges)由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任命,通常是受過法律訓練的專業人士,處理輕罪案件、預審程式、民事案件初步事務等。各州對地方法官的稱呼和職責規定各異,有些州可能稱為治安法官、市法院法官或司法治安官等,資格要求也不同。
-
權力範圍:治安法官的司法權力通常有限。他們能判處的刑罰(如監禁刑期、罰款金額)和審理的案件嚴重程度上限,通常由法律明确規定,低于高等法院或巡回法院的法官。他們的判決可以被上訴到更高級别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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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淵源:該詞源自拉丁語 “magistratus”,意為“長官”或“官員”,反映了其在地方治理中兼具司法和行政角色的曆史起源。
權威性參考來源:
- 英國司法體系:英國政府官方網站 GOV.UK 提供了關于治安法官角色和治安法院運作的詳細信息。來源:GOV.UK - Magistrates' courts (此鍊接為英國政府官網有效鍊接,内容權威)。
- 美國聯邦司法體系:美國法院官方網站(US Courts)詳細解釋了聯邦治安法官的職責和任命方式。來源:United States Courts - Magistrate Judges (此鍊接為美國聯邦法院官網有效鍊接,内容權威)。
- 法律詞典:牛津法律詞典(Oxford Law Lexicon)或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對 “magistrate” 有标準的法律定義。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或 Thomson Reuters (Westlaw) 出版的權威法律詞典。
- 法學研究機構:如美國司法研究所(National Center for State Courts)或英國司法研究所(Judicial Institute)發布的報告和研究也常涉及基層法官的角色。來源:NCSC (ncsc.org) 或類似機構官網。
網絡擴展資料
magistrates 是名詞magistrate 的複數形式,其含義和用法可總結如下:
1.核心定義
- 地方法官/治安官:指在基層司法體系中行使職權的官員,通常處理較輕的刑事案件或民事糾紛。例如,在英國,治安法官(magistrates)負責審理交通違規、小額盜竊等案件,并決定是否将重罪案件移交更高法院。
2.職責與權限
- 案件審理:主要處理輕罪案件的初審,如罰款、社區服務判決等。
- 預審職能:對重罪案件進行初步聽證,決定是否移交刑事法院。
3.地區差異
- 英國:多為非專業法官(無法律背景的普通公民擔任),通過培訓後參與案件審理。
- 美國:通常為專業法官,負責地方治安和輕罪審判。
4.例句與用法
- He was bailed to appear before local magistrates.(他獲保釋後需在地方法庭出庭。)
- The man will appear before magistrates in Birmingham.(此人将在伯明翰地方法院出庭。)
5.補充信息
- 發音:英式發音為 /ˈmædʒɪstreɪts/,美式發音類似。
- 詞源:源自拉丁語 magistratus(官員),與“權威”“管理”相關。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司法體系中 magistrates 的具體職能,可參考法律相關文獻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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