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英語單詞大全

magistrates是什麼意思,magistrates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輸入單詞

magistrates英标

美:/''mædʒɪs,tret/

類别

CET6,考研,GRE

常用詞典

  • n. 地方法官(magistrate的複數);裁判官;地方行政官

  • 例句

  • Magistrates were given wider discretionary powers.

    地方法官們被賦予了更廣泛的酌情決定權。

  • The magistrates granted that the charity was justified in bringing the action.

    這些地方法官承認該慈善機構提起訴訟是有正當理由的。

  • They will appear before magistrates tomorrow.

    明天他們将出庭接受地方法官的審訊。

  • He was summoned to appear before the magistrates.

    他被傳喚在地方法院出庭。

  • He was hauled up before the local magistrates for dangerous driving.

    他因危險駕駛而被移交地方法庭審判。

  • 專業解析

    magistrates 的中文意思是治安法官 或地方法官。它指代的是在司法體系中擁有有限司法權的基層官員,主要處理較輕微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以及某些行政職能。

    其詳細含義和職能包括:

    1. 司法職能:治安法官最常見的作用是主持初級法院(如英國的治安法院 Magistrates' Court 或美國某些州的地方法院)。他們負責審理:

      • 輕微的刑事案件(如小額盜竊、擾亂治安、交通違章等)。
      • 籤發搜查令、逮捕令。
      • 主持保釋聽證會。
      • 處理某些家庭事務或青少年案件(依具體司法管轄區而定)。
      • 處理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如小額索賠)。
      • 進行初步聽證,決定是否将更嚴重的刑事案件移交給更高一級法院審理(如英國的刑事法院 Crown Court)。
    2. 行政職能:在某些地區或曆史背景下,magistrate 也可能指擁有地方行政權力的官員,負責維護地方秩序、執行法規等,但現代主要司法體系中,其司法職能更為突出。

    3. 任命與資格:

      • 英國體系:在英國,治安法官(也稱為 Justices of the Peace, JPs)通常是未經專業法律訓練的普通公民志願者(稱為“外行治安法官”)。他們接受培訓後,在由三人組成的合議庭(通常包括一名受過法律訓練的書記官提供法律建議)中審理案件。也有數量較少的地區法官(District Judges),他們是專業律師出身,全職擔任治安法院法官。
      • 美國體系:在美國,magistrate 通常指聯邦或州法院系統内的司法官員。聯邦治安法官(U.S. Magistrate Judges)由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任命,通常是受過法律訓練的專業人士,處理輕罪案件、預審程式、民事案件初步事務等。各州對地方法官的稱呼和職責規定各異,有些州可能稱為治安法官、市法院法官或司法治安官等,資格要求也不同。
    4. 權力範圍:治安法官的司法權力通常有限。他們能判處的刑罰(如監禁刑期、罰款金額)和審理的案件嚴重程度上限,通常由法律明确規定,低于高等法院或巡回法院的法官。他們的判決可以被上訴到更高級别的法院。

    5. 曆史淵源:該詞源自拉丁語 “magistratus”,意為“長官”或“官員”,反映了其在地方治理中兼具司法和行政角色的曆史起源。

    權威性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資料

    magistrates 是名詞magistrate 的複數形式,其含義和用法可總結如下:

    1.核心定義

    2.職責與權限

    3.地區差異

    4.例句與用法

    5.補充信息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司法體系中 magistrates 的具體職能,可參考法律相關文獻或權威詞典。

    别人正在浏覽的英文單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