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leˈsiː/ 美:/'leˈsiː/
複數 lessees
商務英語
n. 承租人
Lessee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B):********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有限公司
The lessee never took possession of the apartment.
承租人一直沒有占有房間。
NB This is not always to the benefit of the Lessee.
本規定不總是對承租人有利。
In other words, the lessee pays the full value of the asset.
也就是說,承租人支付該資産的全部價值。
If Lessee has been in possession of the shop for at least 5 years.
如果承租人擁有該店鋪超過5年時間。
n.|renter/tenantry;[租賃]承租人
lessee(承租人)指在租賃合同中,以支付租金為代價,獲得他人財産(如房屋、設備、土地等)使用權的一方。其核心特征是通過租賃協議取得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權,但不享有所有權。
承租人有權在租賃期内合法使用租賃物,并排除他人幹涉。例如,租用寫字樓的企業可依據合同約定開展經營活動。
需按約定時間、金額支付租金,逾期可能承擔違約金或合同解除風險。
承租人須以符合租賃物性質的方式使用,并承擔日常維護義務。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需承擔修複或賠償責任。
合同到期或終止時,承租人需将租賃物恢複至約定狀态(正常損耗除外)後返還出租人。
出租人是租賃物的所有者或授權代理人,通過讓渡使用權獲取租金收益。例如,房東(lessor)将公寓租給租客(lessee)。
"tenant"多指不動産(如房屋、土地)的承租人,而"lessee"涵蓋動産(如設備、車輛)和不動産租賃。
法律依據參考
中國大陸地區主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合同(第十四章"租賃合同"),其中第703-734條明确規定了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來源:中國人大網《民法典》全文)。具體條款需結合地方性法規及司法解釋適用。
"Lessee" 的詳細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Lessee" 指通過租賃合同(lease)獲得房屋、土地或物品使用權的承租人或租戶,與出租方(lessor)相對。其複數形式為 lessees,音标為英式 [leˈsiː] / 美式 [leˈsiː] 。
法律角色
在租賃關系中,lessee 需履行支付租金等合同義務,并享有使用權。例如:
The lessor can evict the lessee for failure to pay rent.(若承租人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驅逐其搬離。)
責任與義務
詞源與關聯詞
源自中古英語,與動詞 lease(出租)相關,詞根可追溯至古法語 lessé(交付使用)。對比 tenant(租客),lessee 更強調法律合同關系。
例句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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