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裝卸時間;裝卸期間
Period that does not count as laytime even if loading or discharging is carried out.
即使裝卸貨仍在進行,但不算作裝卸貨時間内的時期。
Time lost for repairing stevedore damage is to count as laytime or time on demurrage.
由于修複操作工造成的損害消耗的時間計算在裝卸貨時間按或滞期時間之内。
The time spent in connection with the final draft survey is to count as laytime or time on demurrage;
最後的水尺測量損耗的時間計算在裝卸貨或滞期時間之内;
L. Demurrage means a charge payable in the event the Buyer is unable to complete discharging the ship within agreed laytime.
滞期費指的是因買方在規定的卸貨時間内不能完成卸貨而産生所要支付的費用。
Time lost due to waiting for berth available at Discharging Port, in case the laytime commences, shall be counted as the laytime.
在卸港由于等待泊位而損耗的時間,如果已開始起計裝卸貨時間,則計在裝卸貨時間之内。
Laytime(裝卸時間)是國際航運和貿易領域的重要術語,指租船合同中約定的貨物裝卸作業所允許的時間範圍。該術語的規範應用直接影響船舶運營效率與相關方的成本分攤,其核心要素包括以下三方面:
定義與法律基礎
根據《英國海商法》解釋,laytime是船東允許租船人完成裝卸作業的合同期限,超期将産生滞期費(demurrage)。該定義被國際航運界廣泛采納,并體現在BIMCO(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标準合同條款中。
時間計算規則
裝卸時間的起算通常以"Notice of Readiness"(NOR)的提交為準,具體計算方式包含:
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建議在合同中明确計算方式以避免争議。
商業影響與争議處理
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LMAA)統計顯示,約35%的航運糾紛涉及laytime計算。權威案例參考包括:
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提供标準化争議解決框架。
國際海事組織(IMO)在《海運文書示範條款》中強調,laytime條款的制定需綜合考慮船舶規格、貨物特性及港口效率等要素,建議參照國際航運公會(ICS)發布的《航運合同指南》進行條款設計。
Laytime 是航運和國際貿易領域的專業術語,主要用于描述船舶在港口或碼頭進行貨物裝卸的約定時間。以下是詳細解釋:
應用場景
常見于租船合同(如航次租船合同),用于明确貨方需在多長時間内完成裝卸。若超出約定時間(laytime),貨方需支付滞期費;若提前完成,可能獲得速遣費。
計算方式
通常以“日”為單位,具體定義可能包括:
相關術語區分
可通過權威航運合同範本(如《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條款》)或專業詞典進一步了解具體條款和案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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