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lærɪkɪn/ 美:/'ˈlærɪkɪn/
n. 離經叛道者;惡棍
adj. 惡棍般的;喧鬧的
He is what Australians call a larrikin—a trouble-maker-cum cheeky-chappy.
他被澳大利亞人稱為惡棍——一個麻煩制造者兼厚顔無恥的家夥。
adj.|boisterous/rumbustious;喧鬧的
n.|tough/varlet;惡棍
"Larrikin"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英語中特有的文化概念,指代一種帶有幽默反叛精神、不拘禮節但本質上無惡意的行為方式。該詞最早出現于19世紀中葉的淘金熱時期,最初用于形容街頭幫派成員的破壞行為,後逐漸演變為對澳大利亞國民性格的象征性描述。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記載,"larrikin"可能源于英國方言詞彙"larrikin"(意為"喧鬧的年輕人"),或與愛爾蘭俚語"larkin"(嬉戲)相關。1870年墨爾本《先驅報》首次在刑事案件報道中使用該詞,描述當時悉尼岩石區的不良少年群體。
現代語言學研究表明其核心特征包含:
該概念通過多維度滲透社會:
墨爾本大學社會學家傑奎琳·迪克森在《澳新文化符號研究》中強調,larrikinism本質是"通過表演性越界實現社會壓力的釋放,同時維系群體凝聚力的文化安全閥"。這種雙重性使其區别于英美文化中的類似概念。
Larrikin 是一個源自澳大利亞英語的詞彙,具有以下含義和用法:
名詞(n.)
指“惡棍”或“行為滑稽/怪異的人”,尤其用于描述澳大利亞文化中帶有反叛或喧鬧特質的人,例如街頭青年或喜歡惡作劇的群體。部分語境中也被譯為“都市暴走族”,強調其不羁或挑戰常規的形象。
形容詞(adj.)
表示“喧鬧的”或“無賴的”,常用于描述具有破壞性或吵鬧行為的人或場景。
發音與變體
使用場景
該詞帶有鮮明的地域文化色彩,多用于澳大利亞英語中,可能包含戲谑或調侃的意味,而非完全貶義。例如,描述朋友間的嬉鬧行為時可能用此詞。
示例:
如需更多例句或用法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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