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 脫離宗教控制
laicise(亦拼作laicize)是動詞,指将原本由宗教機構或神職人員控制的事物轉為世俗管理,使其脫離宗教屬性。該詞源自法語“laïciser”,核心含義與“世俗化”相關,常用于描述教育、政府職能等領域的去宗教化過程。
例如,19世紀法國通過《費裡法案》laicised公立教育體系,禁止宗教課程并移除教會對學校的控制,這一改革被視為政教分離的裡程碑(參考: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在當代語境中,該詞也可用于描述宗教組織主動減少神職幹預,如某些歐洲國家laicise部分教堂財産以轉為公共文化設施(參考: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詞源與用法:詞根“laic”源于希臘語“laikos”(指普通信徒),後綴“-ise”表動作,因此laicise強調“使非神職化”。該詞在英式英語中更常用,美式英語則傾向使用“secularize”表達類似概念(參考:Merriam-Webster)。
"laicise"(或拼作laicize)是一個動詞,主要用于宗教和社會領域,具體含義如下:
核心詞義
指将原本由神職人員或宗教機構掌管的事務轉為世俗化管理,包含兩種具體含義:
詞形變化
過去式:laicised/laicized
現在分詞:laicising/laicizing
名詞形式:laicisation/laicization
使用場景
常見于宗教改革、政教分離相關的文獻中,例如:
語言特征
屬于專業術語,日常會話較少使用。其拼寫差異體現英美英語區别:
該詞源于希臘語"laikos"(普通民衆),與"laity"(平信徒)同源,反義詞為"clericalize"(教權化)。如需更詳細用法示例,可參考權威詞典中的曆史語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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