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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lturkampf是什麼意思,kulturkampf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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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詞典

  • n. (德)文化争端(1873-1887年羅馬天主教會和德國政府之間圍繞教育和教職任命權進行的);世俗與教會之間的任何争端或鬥争

  • 例句

  • He had become involved in what is known as the Investiture Dispute, a fierce Church-State Kulturkampf, revolving round the appointment of bishops.

    他卷入了史書所記載的“授職争議”,即一次圍繞教會與國家之間有關任命主教問題的激烈的“文化沖突”。

  • He had become involved in what is known as the Investiture Dispute, a fierce Church-State Kulturkampf, revolving around the appointments of bishops.

    這是一次激烈的政教之間的文化鬥争,鬥争圍繞着主教任命問題。

  • 專業解析

    Kulturkampf(文化鬥争) 是19世紀後期德意志帝國的一場重大政治與宗教沖突,特指由帝國首相奧托·馮·俾斯麥領導、針對羅馬天主教會的國家政策運動。其核心是新興德意志國家(以普魯士為主導)與天主教會(尤其是教宗庇護九世領導下的教廷)之間關于世俗權力與宗教權威界限的激烈鬥争。

    背景與起因:

    1. 德意志統一與世俗化浪潮: 1871年德意志帝國建立後,俾斯麥緻力于強化中央集權和國家權威。他深受當時歐洲世俗化(國家權力脫離宗教控制)思潮影響,認為天主教會對信徒的忠誠(尤其是對教宗的效忠)威脅到新生的民族國家認同和統一。天主教中央黨在帝國議會中的影響力也被視為潛在的政治挑戰。
    2. 教宗權威聲明: 1864年教宗庇護九世發布《謬論舉要》,譴責自由主義、理性主義等現代思想。1870年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通過“教宗無誤論”信條,進一步強化了教宗的權威。這些舉措被俾斯麥等新教主導的普魯士精英視為對現代國家和科學進步的挑戰。

    俾斯麥政府的主要措施:

    1. 《布道條例》(1871): 禁止神職人員在教堂進行“危害公共秩序”的政治宣傳,旨在限制天主教對政治的幹預。
    2. 《學校監督法》(1872): 将普魯士的學校監督權從教會轉移到國家政府手中,削弱教會對教育的控制。
    3. 《五月法令》(1873): 這是文化鬥争的核心法律。它規定:
      • 國家有權幹預神職人員的培養和任命(如要求神學院教育接受國家監督,神職人員需具備德國大學學曆并通過國家考試)。
      • 限制教會行使懲戒權(如開除教籍需報告國家)。
      • 設立皇家法庭處理宗教事務上訴,挑戰教會法庭的權威。
    4. 驅逐與監禁: 拒絕服從這些法令的主教和神父被罷免、逮捕、監禁或驅逐出境。許多教區因此陷入管理癱瘓。
    5. 《修會法》(1875): 解散除純護理修會外的所有天主教修會,進一步打擊教會的組織基礎。

    結果與影響:

    1. 天主教徒的抵抗與團結: 俾斯麥的高壓政策適得其反。天主教中央黨在議會選舉中席位大增,成為帝國議會第二大黨。天主教徒在迫害下反而更加團結,對教宗的忠誠度增強。
    2. 社會動蕩與政治僵局: 文化鬥争引發了巨大的社會分裂和動蕩。政府的嚴厲措施未能摧毀天主教會的抵抗,反而導緻政治僵局。
    3. 俾斯麥的妥協與緩和: 到1870年代末,俾斯麥意識到文化鬥争未能達到目的,且需要天主教中央黨的支持來對抗日益壯大的社會主義運動。1878年新教宗良十三世上台後,雙方開始秘密談判。大部分反天主教法律在1879年至1887年間被普魯士議會和帝國議會逐步廢除或修改(盡管部分條款如民事婚姻法、國家對學校的監督權得以保留)。
    4. 深遠影響: 文化鬥争深刻影響了德國的政教關系,确立了國家在教育等領域的最終權威。它強化了德國天主教徒作為一個特殊社會群體的身份認同和政治組織(中央黨),這種影響一直延續到魏瑪共和國和聯邦德國時期。它也成為了政教沖突和世俗化進程研究中的一個經典案例。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資料

    Kulturkampf(文化鬥争)是德語詞彙,指19世紀後期德意志第二帝國政府與羅馬天主教會之間圍繞教育、宗教權力等問題展開的沖突。以下是詳細解釋:

    1. 詞源與基本含義

      • 由德語“Kultur”(文化)和“Kampf”(鬥争)組成,字面意為“文化鬥争”。
      • 專指1873年至1887年間,德國首相俾斯麥領導的政府與天主教會之間的對抗。
    2. 曆史背景

      • 直接導火索是1870年教皇庇護九世宣布“教皇永無謬誤”信條,強化教廷權威,引發德國政府擔憂教會幹預内政。
      • 德意志帝國統一後,政府試圖削弱天主教會在教育和教職任命中的影響力,以鞏固中央集權。
    3. 主要議題

      • 教育控制權:政府通過《五月法令》等法規,将學校監管權從教會收歸國家。
      • 教職任命權:限制教會自主任命神職人員的權力,要求國家審批。
      • 婚姻登記世俗化:強制民事婚姻登記,削弱教會對婚姻事務的管轄權。
    4. 結果與影響

      • 初期政府采取強硬措施,但天主教徒通過組建中央黨進行政治抵抗,最終雙方妥協。
      • 長期來看,文化鬥争反映了現代化進程中世俗政權與宗教傳統的矛盾,也為德國政教分離奠定了基礎。

    擴展補充:該詞現也用于描述其他文化或意識形态沖突,但核心仍指向19世紀德國内部的特定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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