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瑞典的)司法特派員
The official title of the person is 'Justiteombudsman', but the Swedes commonly refer to him as the 'J. O. ' or 'Ombudsman'.
此人官銜為“司法特派員”,但瑞典人一般管他叫“J.O。”,即“司法特派員”。
A parliamentary committee representing all political parties appoints a Justiteombudsman to investigate private grievances against the State.
議會内有一個代表各政黨利益的*********,由它委托一個“司法特派員”專門調查個人對國家的意見。
“justitieombudsman”(司法監察專員)是源自瑞典的特定法律術語,指代一種獨立監督政府行政及司法行為的公共職位。該詞由瑞典語“justitie”(司法)和“ombudsman”(專員)組成,字面含義為“司法事務的代理人”。
曆史起源
該制度于1809年隨瑞典《政府文約》确立,是全球首個通過憲法設立的監察機制,旨在平衡行政權與立法權,防止公權力濫用。
監督範圍
司法監察專員負責調查公民對政府部門、法院及官員的投訴,确保行政行為合法合規。其權限包括調取政府文件、質詢官員并提出整改建議,但無直接處罰權。
獨立性保障
該職位通常由議會任命,僅對立法機構負責,不受行政機關幹預,以此保障監督的客觀性。
瑞典模式啟發了全球120多個國家的類似制度,例如歐盟的“European Ombudsman”。在中國,類似的監督職能由紀檢監察機關和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Justiteombudsman 是瑞典特有的政治制度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
詞源與構成
職能與角色
曆史背景
中文譯法與擴展
該詞專指瑞典議會設立的司法監察官員,兼具司法監督與行政糾錯功能,是瑞典政治體系的重要特色。其他國家雖引入類似制度,但名稱和職能可能有所差異。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