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alienable是什麼意思,inalienable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inalienable英标
英:/'ɪnˈeɪliənəbl/ 美:/'ɪnˈeɪliənəbl/
常用解釋
不可分割的
類别
IELTS,GRE,GMAT,SAT
常用詞典
adj. 不可分割的;不可剝奪的;不能讓與的
例句
Freedom of speech is an inalienable right of every person.
************是每一個人不可剝奪的權利。
Taiwan is an inalienable part of China.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veryone is the inalienable part of our team.
每個人都是我們團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He said the republic now had an inalienabl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他說*********現在擁有不可剝奪的自決權
He said the republic now had an inalienabl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他說,該*********現在擁有不可剝奪的自決權。
That right is inalienable.
這項權利也是不可剝奪的。
This is an inalienable duty.
這是一種責無旁貸的義務。
The idea of God-given, inalienable rights.
享有上帝賦予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的理想。
I don't want to rob him of his inalienable rights.
我不想剝奪他做人固有的權利。
同義詞
adj.|indissociable/inseparable;不可分割的;不可剝奪的;不能讓與的
專業解析
inalienable 是一個形容詞,用于描述某些權利或屬性是固有的、不可剝奪且不可轉讓的。這意味着這些權利或屬性與擁有者(通常是個人)的本質緊密相連,不能被他人強行奪走、放棄或轉移給他人。
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幾點:
- 固有性 (Inherent): 這些權利被認為是人生來就擁有的,并非由任何政府、法律或外部權威所賦予。它們源于人的本性或尊嚴。例如,《美國獨立宣言》宣稱“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unalienable Rights),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裡強調這些權利是造物主賦予的,是人固有的。
- 不可剝奪性 (Cannot be taken away): 無論個人意願如何(即使個人想放棄),或者外部力量(如政府)如何強大,都不能合法地或正當地剝奪這些權利。例如,基本人權通常被認為是不可剝奪的,即使個人身處監獄或被剝奪了某些自由,其作為人的基本尊嚴和某些核心權利(如不受酷刑)依然存在。
- 不可轉讓性 (Cannot be given away/sold/transferred): 個人不能自願地、永久地将這些權利讓渡給他人。例如,一個人不能有效地籤訂合同将自己賣為奴隸,因為自由權被認為是不可轉讓的。
主要應用領域:
- 人權 (Human Rights): 這是最常使用“inalienable”的領域。國際人權文件,如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其基礎理念就是承認所有人類成員固有的尊嚴和平等、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如生命權、自由權、免受奴役權、免受酷刑權等)被視為普遍、不可剝奪且不可分割的。
- 政治哲學與法律 (Political Philosophy & Law): 特别是在自然權利理論中,“inalienable rights”是核心概念。它們構成了政府合法性的基礎(政府的存在是為了保護這些權利),也限制着政府的權力(政府不能侵犯這些權利)。
- 財産權 (Property Rights - 特定語境下): 雖然財産權通常被認為是可轉讓的(alienable),但在某些特定的法律或哲學讨論中,可能會探讨是否存在某些與個人身份或尊嚴緊密相連的、不可剝奪或不可轉讓的財産權益(盡管這種情況較少見)。
與 “unalienable” 的關系:
“Unalienable” 是 “inalienable” 的同義詞,兩者含義完全相同,可以互換使用。“Unalienable” 在美國《獨立宣言》中的使用使其在美式英語中更為人熟知,但 “inalienable” 是更普遍使用的形式。
“Inalienable” 描述的是那些根植于人之為人的本質、無法被外力合法剝奪、也無法被個人自身有效放棄或轉讓的核心權利或屬性。它強調了這些權利的絕對性和神聖性,是人權理論和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
參考資料來源:
- 美國國家檔案館 - 《獨立宣言》轉錄本: https://www.archives.gov/founding-docs/declaration-transcript (關于不可剝奪權利的經典表述)
- 聯合國 - 《世界人權宣言》: https://www.un.org/en/about-us/universal-declaration-of-human-rights (闡述固有尊嚴與不可剝奪的人權)
- 康奈爾法學院法律信息研究所 (LII) - 不可剝奪權利的定義與讨論: https://www.law.cornell.edu/wex/inalienable_rights (法律視角下的解釋與應用)
網絡擴展資料
inalienable 是一個形容詞,主要用于法律或正式語境中,表示某種權利或屬性不可剝奪、不可轉讓或不可分割的特性。以下是詳細解析:
1. 核心含義
- 基本定義:指權利、自由等無法被他人剝奪、轉讓或放棄,強調其固有性和不可侵犯性。
- 例:生命權、自由權等常被描述為 "inalienable rights"(不可剝奪的權利)。
- 詞源:源自拉丁語 inalienabilis(in- "不" + alienare "轉讓"),字面意為“無法被轉移的”。
2. 用法與語境
- 常見搭配:
- inalienable rights(不可剝奪的權利):如美國《獨立宣言》中提到的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
- inalienable part(不可分割的部分):強調某事物與整體的必然關聯性。
- 法律與哲學領域:常用于描述人權、財産權等受法律保護的固有權利。
3. 同義詞與反義詞
- 同義詞:unalienable(意義完全相同,可互換使用)、non-negotiable(不可協商的)。
- 反義詞:alienable(可轉讓的)、removable(可剝奪的)。
4. 發音與變形
- 發音:英式音标 [ɪnˈeɪliənəbl],美式音标 [ɪn'eɪlɪrnəbl]。
- 變形:
- 副詞:inalienably(不可剝奪地)
- 名詞:inalienability(不可剝奪性)。
5. 例句參考
- "Freedom of speech is aninalienable right in democratic societies."(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中不可剝奪的權利。)
- "The treaty declared the island as aninalienable part of the country."(條約規定該島嶼為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GRE考試中的用法或法律案例中的具體應用,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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