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移交私人保管
Impropriation(教産世俗化)是英國教會法中的專業術語,指将原本屬于教會機構的財産或收入轉移給非宗教機構或個人管理的制度。這一概念起源于中世紀,常見于宗教改革時期,通過《修道院解散法案》等法令,将修道院土地和資産收歸王室或貴族。
從法律角度分析,impropriation包含兩個核心要素:(1)財産所有權或管理權從宗教實體轉移至世俗主體;(2)原屬教會的什一稅等收入轉為世俗受益者所有,但聖職推薦權(advowson)可能仍保留給原教會機構。《牛津法律指南》指出,該制度導緻英國約40%的教區收入在16世紀被世俗控制。
現代法律實踐中,impropriation的概念仍存在于部分英國教會財産管理案例中。例如2018年《教會財産法》修訂時,仍保留了對曆史性impropriation權利的司法解釋條款。該術語在《布萊克法律詞典》中被定義為"将教會財産永久性地附屬于世俗使用"(第11版,2019年)。
詞源學研究表明,"impropriation"由拉丁語前綴"in-"(進入)和"proprius"(自有)構成,字面意為"使成為己有"。英語文獻中最早記錄出現在1535年亨利八世頒布的《聖職法案》中。
參考資料:
單詞impropriation 的詳細解釋如下:
Impropriation 是名詞,指曆史上将教會財産或收入的管理權移交給非神職的世俗人士(如地方貴族或機構)的行為。這一概念常見于英國宗教改革時期,涉及教會資産的世俗化管理。
由前綴im-(表“進入”或“使成為”)和propriation(與財産相關)組成,字面含義可理解為“使財産歸屬(世俗方)”。
多見于宗教史、法律文獻或英國國教相關研究,屬于專業術語,日常使用較少。
"16世紀英國宗教改革期間,部分修道院土地通過 impropriation 被轉交給地方貴族管理。"
如需進一步了解音标或具體用法,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或法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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