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ɪmˈpænl/ 美:/'ɪmˈpænl/
過去式 impaneled或-elled 過去分詞 impaneled或-elled 現在分詞 impaneling或impanelling
v. 選任(陪審員),把(某人)選入陪審團
If a jury has been demanded, the first order of business at trial will be to impanel the jury.
如果陪審員被要求了,事務第一等級在試驗将是列于陪審名單陪審員。
It was nearly 4 p. m. and getting a jury would take time, so the judge called a recess and went out in the hall looking to impanel anyone available for jury duty.
因為已經接近下午四點,找個陪審團來會耽誤很多時間。因此,法官宣布休庭後,就到外面隨便挑選了一些人來充當陪審團。
impanel(亦作empanel)是英美法系中的專業術語,指通過法定程式從候選人群中正式選定陪審團成員的行為。該詞源自古法語“empaneler”,意為“将名字寫入名單”,現主要用于司法領域描述陪審團組建流程。
法律定義
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2版,impanel指“法官或法庭官員依據法定标準,從陪審團候選人名單中篩選并确認陪審團成員的過程”。該程式需符合《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48條規定的陪審團人數要求。
實施流程
美國聯邦法院的impanel流程分為三個階段:
法律效力
根據美國司法部《陪審團選拔手冊》,impanel完成的标志是陪審員籤署《履職承諾書》,此時陪審團即具備審理案件的法定資格。未完成impanel程式的陪審團所作裁決可被上級法院撤銷。
曆史演變
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215年英國《大憲章》第39條“同侪審判”原則,現代impanel程式在1975年《美國聯邦證據規則》修訂後形成統一标準,強調種族、性别等維度的公平性。
"Impanel"(或拼寫為"empanel")是法律術語,主要指将某人列入陪審團名單或正式選定陪審團成員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該詞為及物動詞,指在司法程式中,通過法定程式将符合資格的公民列入陪審員候選名單,或從中正式選定特定案件的陪審團成員。
發音與詞性
法律背景
主要用于英美法系國家,強調司法程式中對陪審員的合法性篩選,例如:
"The court needs to impanel a jury for the trial."
(法院需為該審判選定陪審團)
變體與近義詞
使用場景
常見于法律文件、法庭通知或涉及陪審制度的新聞報道中,例如政府機構向公民發送陪審義務通知時。
注意:該詞屬于專業術語,日常英語中較少使用,但在涉及法律程式時需注意其精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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