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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ce majeure是什麼意思,force majeure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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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ce majeure英标

英:/',fɔ:smɑ:'dʒɔiə/

常用詞典

  • [保險] 不可抗力

  • 例句

  • What is your definition of force majeure?

    什麼是您的定義,不可抗力?

  • They have declared force majeure to revoke the contract.

    他們宣稱因為不可抗力而撤銷了合同。

  • Force Majeure shall have the meaning set out in Article 17.1.

    “不可抗力”應具有第17.1條中所給出的含義。

  • The loss caused by force majeure, shall be borne by both parties.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 Force Majeure cause lasts over 60 days, 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 同義詞

  • |Act of Providence;[保險]不可抗力

  • 網絡擴展資料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是法律和商業合同中的重要術語,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定義

    指合同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且無法控制的突發事件,導緻合同義務無法履行時可免除責任。該術語源自法語,字面意為“超級力量”,涵蓋自然和人為雙重因素。

    二、涵蓋範圍

    1. 自然事件:地震、洪水、台風等自然災害(對應"act of God"概念)
    2. 人為事件:戰争、暴亂、罷工、政府禁令、疫情等社會性突發事件
    3. 混合屬性:部分事件可能兼具自然與人為特征,如大規模山火可能由自然因素與人為疏忽共同導緻。

    三、法律體系差異

    四、適用條件

    1. 不可預見性:籤約時無法合理預見
    2. 不可避免性:無法通過合理措施避免或克服
    3. 直接關聯性:事件直接導緻合同無法履行
      (依據綜合表述)

    五、法律效果

    觸發force majeure條款後,受影響方可主張:

    注意:具體適用需以合同條款約定為準,不同司法管轄區對證明标準、通知程式等有細節差異,建議結合專業法律意見使用。

    網絡擴展資料二

    解釋: force majeure是法律術語,表示不可抗力,即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觀事實發生而使合同當事人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

    例句:

    用法: force majeure通常用于商業合同、保險合同等法律文件中,以規定在不可抗力情況下的責任和義務。

    近義詞: act of God、unforeseeable circumstances、irresistible force

    反義詞: foreseeable event、avoidable circumstances、controllable fa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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